男朋友查出来梅毒早期我会不会被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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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戴套,肯定要被传染,戴套都有可能被传染。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TP)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性接触和血液传播。本病危害性极大,可侵犯全身各组织器官或通过胎盘传播引起流产、早产、死产和胎传梅毒。根据病程可以分为三期,其中一期梅毒是感染的早期,主要表现为硬下疳和硬化性淋巴结炎,一般无全身症状。虽然是早期一样有很强哥感染性。
梅毒的唯一传染源是梅毒患者,患者的皮损、血液、精液、乳汁和唾液中均有螺旋体存在。其常见传播途径有以下几种:
1.性接触传染
大部分患者通过性接触由皮肤黏膜微小破损传染。未经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1~2年内具有强传染性,随着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感染4年以上的患者基本无传染性。
2.垂直传播
妊娠4个月后TP可通过胎盘及脐静脉由母体传染给胎儿,可引起流产、早产、死产或胎传梅毒,其传染性随病期延长而逐渐减弱,未经治疗的一期、早期潜伏和晚期潜伏梅毒孕妇垂直传播的几率分别为70%~100%、40%、10%。分娩过程中新生儿通过产道时也可于头部、肩部擦伤处发生接触性感染。
3.其他途径
冷藏3天以内的梅毒患者血液仍具有传染性,输入此种血液可发生感染;少数患者可经医源性途径、接吻、握手、哺乳或接触污染衣物、用具而感染。
注意事项
1.本病应及早、足量、规则治疗,尽可能避免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及严重并发症的发生。
2.性伴同时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避免再感染及引起他人感染。
3.治疗后应定期随访,进行体格检查、血清学检查及影像学检查以考察疗效。一般至少坚持3年,第1年内每3月复查1次,第2年内每半年复查1次,第3年在年末复查1次;妊娠梅毒经治疗在分娩前应每月复查1次;梅毒孕妇分娩出的婴儿,应在出生后第1、2、3、6和12个月进行随访。
4.病程1年以上的患者、复发患者、血清固定患者及伴有视力、听力异常的患者均应接受脑脊液检查以了解是否存在神经梅毒。
5.复发患者应加倍量复治。
现在去正规医院皮肤科检查以确诊并开始治疗。并且夫妻同治
梅毒的唯一传染源是梅毒患者,患者的皮损、血液、精液、乳汁和唾液中均有螺旋体存在。其常见传播途径有以下几种:
1.性接触传染
大部分患者通过性接触由皮肤黏膜微小破损传染。未经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1~2年内具有强传染性,随着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感染4年以上的患者基本无传染性。
2.垂直传播
妊娠4个月后TP可通过胎盘及脐静脉由母体传染给胎儿,可引起流产、早产、死产或胎传梅毒,其传染性随病期延长而逐渐减弱,未经治疗的一期、早期潜伏和晚期潜伏梅毒孕妇垂直传播的几率分别为70%~100%、40%、10%。分娩过程中新生儿通过产道时也可于头部、肩部擦伤处发生接触性感染。
3.其他途径
冷藏3天以内的梅毒患者血液仍具有传染性,输入此种血液可发生感染;少数患者可经医源性途径、接吻、握手、哺乳或接触污染衣物、用具而感染。
注意事项
1.本病应及早、足量、规则治疗,尽可能避免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及严重并发症的发生。
2.性伴同时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避免再感染及引起他人感染。
3.治疗后应定期随访,进行体格检查、血清学检查及影像学检查以考察疗效。一般至少坚持3年,第1年内每3月复查1次,第2年内每半年复查1次,第3年在年末复查1次;妊娠梅毒经治疗在分娩前应每月复查1次;梅毒孕妇分娩出的婴儿,应在出生后第1、2、3、6和12个月进行随访。
4.病程1年以上的患者、复发患者、血清固定患者及伴有视力、听力异常的患者均应接受脑脊液检查以了解是否存在神经梅毒。
5.复发患者应加倍量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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