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的学籍号与学籍辅号一样吗
不一样的。
1、每个同学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且唯一的学籍号,同时也会有一个学籍辅号,每一个号码都有自己的作用,学籍辅号作为学籍号的辅助号码,有各省市自己定制。
2、学生的学籍号分学籍主号和学籍辅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须编义务教育卡号,实行一生一号。学籍辅号和义务教育卡号全省实行统一编号规则。具体编制办法如下:
学籍主号:一律采用学生的身份证号。港澳台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回乡证号,华侨及外籍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护照号。
义务教育卡号:采取13位,全省统一编号规则是:设区市2位(金华07)+县区2位(磐安27)+乡镇代码3位+年号2位+学生序号4位,一旦生成,不再改变。由电子学籍系统自动生成。
扩展资料:
学籍号的确定:
1、学籍号由16位构成,其中各位的意义为:
2、省市位(2位)+区县(2位)+学校类别(1位)+学校(3位)+学生类别(1位)+届别(2位)+班(2位)+学生号(2位) +校验位(1位)。
3、省市位(2位):北京市为:01
区县编号(2位): 注:由于北京撤县改区,区县代码随之改变
学校类别(1位):0=小学; 1=初中; 2=小学、初中并存学校(九年一贯制); 3=小学、初中、高中并存学校; 4=完中; 5=普高; 6=职高; 7=职普高并存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号
1、二者性质不一样
(1)学籍号终身不变;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进行编码,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一人一号,籍随人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
(2)学籍辅号会籍辅号会有阶段性的改变。
在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后,均会生成新的学籍辅号。同时如果跨省转学,接收学校应当为其编列新的学籍辅号。
2、二者组成数字数量不一样
(1)现在学生的学籍号是:G+身份证号码(19位)。
2015年对全国学籍系统内的学生信息进行核查,仍然没有户籍的学生(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籍号将是:J+全国学籍系统自动生成的临时身份号码。如果该学生以后取得户籍,有了身份证号码,学籍号仍然是这个号码,将不再变更成G+身份证号码(19位)。
(2)小学学生学籍辅号用13位数编列,其中:
第一位数表示学段代码(小学为1)
第二、三位数表示入学年度后两位数(如16表示入学年度为2016年)
第四、五位数表示学校校址所在地的县(市、区)代码(附件1)
第六、七位数表示学校校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代码(由各县自行编排)
第八、九位数表示学校代码(由各县自行编排)
最后四位数表示由学校确定的学生顺序代码。
(3)初中、高中学生学籍辅号用11位数编列,其中:
第一位数表示学段代码(初中为2,高中为3)。
第二、三位数表示入学年度后两位数。
第四、五位数表示学校校址所在地的县(市、区)代码。
第六、七位数表示学校代码。
最后四位数表示由学校确定的学生顺序代码。
扩展资料:
小学全国学籍号查询渠道:
一、到学校班主任或者学籍管理员查询。
二、登陆中国教育部的网站上就能查到了。
三、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查询。
(1)正式学籍号的编码规则:
对于有身份证号的学生:G+身份证号(19位)
原来没有身份证号,只能用临时学籍号,后来补办了身份证的学生,就改成正式的学籍号:J+身份证号(19位)
(2)全国临时学籍号的编码规则:L+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19位)。
全国学籍号是教育部为确保以中小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准确,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对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对比,对准确无误的全国中小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正式学籍号。
全国正式学籍号共19位,与16位的学籍号有所区别。
2015年1月21日,教育部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国中小学生发放了正式学籍号,目前,各地正在抓紧落实。
该系统于2014年1月10日全国联网试运行。教育部在完成首次信息采集后,为确保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准确,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对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对比,对准确无误的核发全国唯一的正式学籍号。
学生正式学籍号的发放,标志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新的应用阶段,将在中小学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
1.【学籍主号】:
一律采用学生的身份证号。港澳台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回乡证号,华侨及外籍学生的学籍主号采用该学生的护照号。
2.【义务教育卡号】:
采取13位,全省统一编号规则是:设区市2位(金华07)+县区2位(磐安27)+乡镇代码3位+年号2位+学生序号4位,一旦生成,不再改变。由电子学籍系统自动生成。
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辅号】:
采取13位,全省统一编号规则是:设区市2位+县区2位+年号2位+学校代码3位+学生序号4位,由就读学校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小学生成学籍辅号后,初中不再更改。
4.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辅号】(同高中会考准考证号):
采取12位,全省统一编号规则是:年号2位+设区市2位+县(区、市)2位+学校2位+学生序号4位,由就读学校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5.无身份证号的学生:
不予建立电子学籍档案,仍建纸质档案。每年9月20日前书面上报局教育科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