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税:昌平区税务所通讯录
昌平区国家税务局位于昌平区鼓楼南街23号,全局共设置内设机构(正科级)13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征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人事科、教育科、所得税科、财务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监察室,设有机关党委办公室和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科),设直属机构2个,即昌平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置三个事业单位,即信息中心、票证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另外,全局共设置基层税务所9个。
主要职能与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制定的各项具体规定和办法。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指标负责组织各项税收收入,发挥税收管理经济调控职能。负责本地区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本地区纳税人执行国家税收法规和规章的情况。(1)
管辖税种情况: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及2002年以后开办企业所得税管理;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营业税和所得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及金融、保险营业税;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其他有关税费。
昌平地税局对外公布电话:60712366
引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