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工程大学毕业怎么分配?
是武警总部分配,一般都是分到地方基层武警部队,当然如果你足够优秀,你也可以留校带学员、进机关、考完研当教员。
带军籍的分配武警部队或科研单位,不带军籍自主择业
1.毕业学员实行计划分配。分配的总原则是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毕业学员要按照专业和培养目标进行分配,培养院校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适当选留适合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毕业学员,除培养目标是机关业务的外,毕业学员不直接分配到机关工作。
2.学员毕业后是担任现役军(警)官还是文职干部,主要根据所分配的工作单位的性质和从事的实际工作岗位求确定。工作单位及实际岗位属于现役军(警)官范围的,任命为现役军(警)官后,即按规定授予军衔,工作单位及实际岗位属于文职干部范围的,即任命为文职干部。在一般情况下,分配到基层部队任职的都被任命为现役军(警)官,分配到院校、医疗机构、科研等单位并从事教学(军事专业教学除外)医疗、科研等工作的,大部分任命为文职干部。
3.军校学员毕业后,即享受军队干部待遇。但分配到部队后,还要实行见习期或锻炼期制度。其中,初级指挥院校毕业的学员,不实行见习期,但要安排半年左右的锻炼期;其余学员均安排一年见习期。实行锻炼期的毕业学员,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任职时间从毕业之日算起,延长锻炼期的,任职时间从延长期满之日算起;实行见习期的学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任职时间从见习期满算起,延长见习期的,任职时间从延长期满之曰算起。毕业学员的任职或锻炼工作,由团(支队)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组织实施,其方式除将学员分配到工作岗位跟班见习外,还可组织他们进行上岗前培训、补差训练以及有关业务培训。
4.毕业学员的授衔工作,由所毕业的院校和接收单位共同负责。院校提出授衔意见,接收单位根据院校意见审核后授衔。实行见习期的毕业学员,待见习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下达授衔命令,授衔时间从见习期满之日算起;延长见习期的,授衔时间从延长期满后算起。不实行见习期而实行锻炼期的毕业学员,锻炼期满合格后,下达授衔命令,授衔时间从当年6月30日算起。
延长锻炼期的,授衔时间从延长期算起。院校对毕业学员提出授衔意见后,如该毕业学员分配到编制为文职干部的岗位工作,则不予授衔。
5.毕业学员分配到现役军(警)官岗位的定职、定级及定衔标准。初级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专科毕业生定正排职,授少尉军(警)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中尉军(警)衔;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授中尉军(警)衔。工程技术专业毕业学员: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专业技术14级,授专业技术少尉军(警)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警)衔。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警)衔。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决定调整到基层指挥岗位者,其定职、授衔和确定职务薪金标准,与初级指挥院校毕业的学员相同。学员在毕业时,由院校按规定定职、定级,学员在部队见习或锻炼期满后,由所在部队按规定授予军(警)衔。
6.毕业学员分配到文职干部岗位的定级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一般定为专业技术14级,文职干部级9级;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定为专业技术13级,文职干部级8级。
7.军队(武警)院校毕业的学员,经培养院校批准,每年可有少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军队(武警)院校以及军队科研单位的研究生,一经录取,即享受干部待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是军校,不收学费的,每月还有津贴,因为军校学员是有军籍的,当然那些没有军籍的委培的除外。本科毕业后是中尉副连职务,部队考上的回原部队(总队或者机动师),高考上的成长干部一般回原籍所在的省总队,但是近几年有些调配到机动师的。得看地方了,如果在西藏新疆啥的,海岛边远补助高,如果在内地就低,不过最少也得将近5000吧。
【简介】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CAPF)坐落在古城西安秦阿房宫遗址上,原名武警技术学院,1983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成立,1998年9月更名为武警工程学院,2011年7月改建为武警工程大学。是武警部队最早组建、最早开办本科和硕士教育、最早被确定为全军“2110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军事院校,是唯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唯一全军现代化教学工程试点,唯一指挥与技术并重、工程与管理结合、教学与科研一体的武警综合大学,主要担负武警部队指挥类、工程技术类干部的学历教育和任职培训任务。
截至2015年3月,学校下辖8个教学系旅(队),开办11个"合训"专业、3个"直通车"专业,拥有200余名教授、副教授。
【历史沿革】
武警工程大学198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工程兵建筑第五十四师师部机关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技术学院。
1985年,武警部队学院消防专业并入武警技术学院。
1990年,武警部队学院内卫系、政治系并入武警技术学院;武警技术学院消防管理系、消防工程系分出,并入武警部队学院。
1998年9月,更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学院;11月12日揭牌。
2003年2月,学院被总参谋部确定为全军现代化教学工程试点单位。
2006年,学校党委确定了以"忠诚卓越"为主要内容的"铸盾精神"、校训、校风、校歌。揭牌仪式
2007年3月,被中央军委批准为"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2011年7月,改建为武警工程大学。
2011年8月8日,武警西安指挥学院并入;9月1日上午举行更名揭牌仪式。
【学术研究】
折叠科研平台
截至2015年3月,学校建有信息研究与安全、移动通信网络、非致命武器等全军重点实验室以及武警工程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折叠科研成果
截至2015年3月,学校先后出版各种专著、译著400余部,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9000余篇;完成科研项目300余项,其中100多项通过省部级鉴定,100多项获军队、省级科技进步奖或国家专利;其中国家发明三等奖1项、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项、全军政治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3项、全军军事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3项、国防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此外学校自行研制生产的防暴弹、防暴自卫喷射器、防暴驱散车、小型战术无人机等5大类27种非致命武器和警用器材已装备部队。[4]
折叠学术资源
截至2015年3月,学校数字化图书馆藏书100多万册。 《武警工程大学学报》是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主管、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创刊于1985年7月。双月刊,大16开本,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1999年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称号;2001年进入"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2002年被评为陕西省高校"优秀社科学报二等奖",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称号;2006年陕西省期刊评比中荣获"期刊质量奖",编辑部被全国理工农医类院校社科学报评为"优秀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