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前后挡风玻璃)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因此,机动车的前后挡风玻璃、前引擎盖和后备厢盖是不允许张贴广告的,而且不能任意改变车辆的主体颜色,且所有广告面积不得超过车体的2/3,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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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车身广告也属于《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范畴。根据该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广告的发布要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的,任何单位、个人不能发布户外广告。”
发布下列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一)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
(三)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
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地方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如果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交通安全;
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驾驶人拆除影响交通安全的标识、车身广告,恢复原状,并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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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车身广告也属于《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范畴。根据该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广告的发布要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的,任何单位、个人不能发布户外广告。”
也就是说,私家车车身上如果要张贴广告,只能张贴由工商部门登记审批后的广告,个人是不能随意张贴和发布广告的。“办理车体广告审批后,还得到交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若是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的,私家车私自张贴广告,是要受到处罚的。”
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在后车窗粘贴广告影响安全驾驶,处以一百元罚款。
特勤大队提示:驾驶员朋友上路时请为自己保持一个良好的视野范围,驾驶时的良好视野,也会带来内心的畅快于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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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后视镜的作用很大,倒车、转弯和超车的时候都用得着,使用频率很高。在日常行车过程中,遇到红灯停车时,若后方大型车辆无法及时刹车,通过后视镜,司机也可以做出避让动作,减小对自身的伤害;
另外,车内后视镜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右反光镜的盲区,从车内后视镜能够看到右后玻璃和后档右侧,靠右停车时,右侧倒车镜有一定的盲区,也要通过车内倒车镜进行判断。若在汽车后挡风玻璃上粘贴大面积的广告,势必会干扰后视镜视野,影响倒车、转弯等操作,给行车安全带来影响。
1、车身广告除了要通过工商部门审批外,还不能违反交通安全法规。
2、不能改变整车颜色和外观特征,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不能影响安全驾驶,前后窗、侧窗、灯光装置、后视镜等与交通安全有关的部件严禁喷涂、粘贴广告,否则将进行处罚。如果有违反规定,在年检时车管部门会要求车主恢复原状。
3、此外对车主而言,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因车身外观与行驶证不符,在处理事故和办理车险时比较麻烦。如需改变车身主体颜色的,需要向交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后挡风玻璃上张贴广告严重影响行车视线,造成行车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交警部门查处后将会予以至少50元的罚款和警告。
5、除了针对私家车张贴车身广告的专项整治,交警部门最近也对后视镜悬挂吊坠、开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希望广大车主在行车过程中做到规范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