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合并计税?
年所得12万元以上(含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案例:小王是一名公务员,其2016年度从单位取得的年所得为6万元,其自认为自己的年所得远远未达到12万的标准,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与其无关。但小王的单位却通知他需进行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原因是其在2016年度出售了一套住房,取得售房收入300万元,按1%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了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3万元,根据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税率20%折算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3÷20%=15)。故而,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工薪所得6万+房产转让所得15万,这样就超过了12万,达到了自行申报标准。
解析:按照总局规定,年所得12万的所得类型不仅限于工薪所得,常见的还包括售房所得、炒股所得、股权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等。小王仅将工薪所得计入年所得是不正确的,只有综合个人所得税法所列举的11项所得,并按正确的所得计算公式计算全部所得的合计值是否达标,才能正确履行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义务 。
年所得12万元以上(含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案例:小王是一名公务员,其2016年度从单位取得的年所得为6万元,其自认为自己的年所得远远未达到12万的标准,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与其无关。
但小王的单位却通知他需进行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原因是其在2016年度出售了一套住房,取得售房收入300万元,按1%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了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3万元。
扩展资料:
征收办法: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