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资格,几年后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后可以参加执业药师考试。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扩展资料
执业医师报考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机构是医疗机构的需提交试用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医师考试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3、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4、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中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其他要求者。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报名:
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后可以参加执业药师考试。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一年。
2、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具有高等医学院校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位,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二年至少五年。
具有高等医学院校学位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位,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执业医师报考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卡或军人证、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湾、香港、澳门等)、护照(外籍考生)。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缓刑机构出具的缓刑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证明,见习机构为医疗机构的,应当提交见习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申请考试时,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时间和考试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
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