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孩子,去社保局报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各地所需要的具体材料并不统一,下面以太原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下列材料举例:
《太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依规简化办事手续,优化经办流程。从本细则施行之日起,参保女职工和参保城乡居民中的女性分娩结束或妊娠终止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不得再要求提供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长效节育证等相关资料。但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申报待遇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未就业证明。
扩展资料:
《太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就医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的;
(三)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住院分娩出院后,再次入院发生的治疗生育合并症费用;
(五)因犯罪、酗酒、吸毒、自残、他伤、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等造成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六)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七)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等)发生的费用;
(八)参保职工住院发生的超标准床位费、婴儿的相关费用和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九)按照国家或本省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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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在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且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3、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4、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本人的病历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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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5、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6、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五、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申领者提供):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