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买卖合同中规定买方如果要发票就得由买方自行缴纳税费,这种合同条款合法吗?
付了16.8万元定金的商品(竹木纤维板等整体式装修材料)买卖合同,对方想通过玩文字游戏耍赖,不按定金交付货物。即对方耍赖说我说我们交的定金不能全部用来支付货款,要提货还要...
付了16.8万元定金的商品(竹木纤维板等整体式装修材料)买卖合同,对方想通过玩文字游戏耍赖,不按定金交付货物。即对方耍赖说我说我们交的定金不能全部用来支付货款,要提货还要按代理商价格再付85%的货款,其余的15从定金里扣减,直到全部定金扣完为止。实际上合同条款里根本不是这么说的,对方是个诈骗性质的公司,完全是在耍赖,所以现在我们正准备与对方打官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中有以下条款:“本合同产品供货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如需要发票,纳税金额另行由买方缴纳。”一正规的公司,销售这么大量的商品,难道买方不要发票,这个公司就不需要支付销售这些商品的税费吗?由此我们怀疑这个公司是个专门进行合同欺诈的黑店,想多收集点对我方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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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量房交易中有多个税种是采取扣除式的差额征税方法,为保证征税的真实性和公平性,纳税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扣除凭证,提交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税前据实扣除。
2、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可扣除合理税费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的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3、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可扣除合理税费中,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4、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可扣除合理税费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的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3、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可扣除合理税费中,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4、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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