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再论就矿找矿”座谈会上的发言
2020-01-17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朱训
摘 要 本文回顾了《论就矿找矿》一文发表时的历史背景。
关键词 就矿找矿 历史背景
有关《论就矿找矿》一文的一些情况我在答记者问中已作了一些说明。今天我再就当年为什么写这样一篇文章做一个补充发言。
我要先说明一点,就矿找矿不是我的发明。
就矿找矿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这段时间里,全国广大地质工作者在地质找矿工作中的一种实践行为。在国外也有不少就矿找矿的成功事例。那么,我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文章呢?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关。
《论就矿找矿》一文是1982年2月我在江西地质局工作时成稿的。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始全面拨乱反正,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时任国家地质总局局长兼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孙大光同志,于1979年1月5日在全国地质局长会议上,根据中央决定的方针和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及时提出“以地质找矿为中心”的战略口号并以此来指导地质战线的行动。同时要求地质战线大力加强地质找矿工作,为国家建设提供需要的矿产资源。
这时,我在江西地质局担任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开始思考如何贯彻落实地质部提出的以地质找矿为中心,大力加强地质找矿工作的方针。
要大力加强地质找矿工作,就要明确找矿方向,就要明确通过什么途径和用什么方法来进行找矿。这是一个情况。
再一个情况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由于地质部与国外同行交往开始逐步增加,一些新的成矿理论和新的找矿技术方法陆续被引进到国内来。
当时在地质界有的同志在找矿方向对就矿找矿有这样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看法是,认为“就矿找矿”是一种“经验找矿”,并把“就矿找矿”与“理论找矿”对立起来,认为“就矿找矿”过时了,认为找矿主要靠经验不行,应该用理论找矿,用先进地质理论和先进技术方法找矿。
再一种看法是,应该到新区找矿,理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30多年的找矿,老矿点大多已勘查过了,老矿点、老矿山没有多少“油水”了,所以就矿找矿不可能有多大作为。
对于这两种看法我当时的认识是:
第一,就矿找矿与新区找矿是两条并行不悖的找矿途径。新区找矿要开展,在老矿点、老矿区进行就矿找矿还有潜力,还大有可为。
第二,就矿找矿不是单纯地以经验找矿,就矿找矿和运用先进地质理论与新技术新方法找矿并不矛盾。找矿需要有实践经验,但就矿找矿并不等于经验找矿。就矿找矿也好,新区找矿也好,都需要有理论指导,都需要有新技术新方法的支持。这样一些观点在1982年初写就的《论就矿找矿》一文中都作了论述。
1982年3月我调到地质部工作之后,我又写了一篇《正确处理地质找矿中辩证关系》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提出要处理好地质找矿工作的十个关系,对《论就矿找矿》一文中的主要观点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这篇文章经孙大光部长和程裕淇总工程师审阅认同后于1983年1月26日在地质部办《地质报》上发表。
当时我之所以在地质找矿指导方针上与肯定新区找矿和运用地质理论和新技术新方法找矿的同时,还继续强调“就矿找矿”这个方针。为什么认为老矿点和一些老矿区还有潜力可挖呢?坚持这个观点除依据哲学理论外,还有两方面的依据。一是我在江西25年的找矿实践中亲身经历了和看到了一系列大矿的发现大都是在对老资料、老矿点进行再分析、再探索、再认识之后发现的。第二个依据就是认为一些可能有资源远景的老矿点和有资源潜力的老矿区之所以未能被及时发现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找矿思路不尽对头;二是找矿理论知识不足;三是找矿技术方法、技术装备能力的限制;四是找矿经费的约束;五是限期提交勘探报告。正是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一些老矿点的资源远景没有被发现,一些老矿区的资源潜力未能充分挖掘出来,所以在老矿点和老矿区开展就矿找矿还是大有可为的。
强调“就矿找矿”这个方针还有一个原因,在已知老矿点和老矿区找矿挖掘资源潜力比在新区找矿要来得快一点,经费和人力物力也要省一点,因为可以节省新发现矿点、矿区所需要的时间和人力物力。
正是基于对就矿找矿仍然有效这个判断的基础上,我于1982年在江西写了这篇文章。写这篇文章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引起地质找矿战线同志们对就矿找矿的重视,从而更自觉地开展就矿找矿工作。
《论就矿找矿》一文写好后,我将这篇文章寄送给当时的地质部政策研究室,供部里制定找矿方针时参考。没有想到,部政策研究室很快在部内刊物上发表了这篇文章,并得到当时地质部部长孙大光同志的认同,批示在部办的《地质报》上公开发表。
今天回忆起来《论就矿找矿》一文发表前后的两个30年的找矿实践证明,特别是开展危机矿山找矿和开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以来,一系列的找矿成果说明,就矿找矿这个方针在今天以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仍不失为实现找矿突破的一条重要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