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家族后代为什么不争遗产呀?
洛克菲勒家族都交给信托机构,将财富传承给后代。这种机制使遗产不会分割,家族企业既不会因为分家而变小或终止,也不会因为代代传递而被逐渐分割成若干个部分。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而且洛克菲勒家族的长辈们通过代代相传的、严格的财富与慈善教育以及对孩子的教育,让孩子从小形成良好的财富观念和独立意识。
什么叫家族信托基金呢?家族信托基金就是整个家族的财富不传承于某个孩子,把它成立一个基金,叫做家族信托基金。交由专门基金公司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去管理,由专门的律师起草文件去管理。这份基金它有明确的继承人,但是他的继承人,在满30岁之前,只能享受分红的收益,不能动用本金。什么意思?比如这份家族基金是十亿美元,每年的继承人只可以动用利润分红。举个例子,这十亿美金,每年可以盈利50%的分红。这个家族继承人他是可以享有这50%分红的。他只要需要可以取出来,但是不能动用本金。
那一辈子都不用本金吗?不是。什么时候能动用本金呢?大家看,这就是智慧。三十岁以后才能动用信托基金的本金。但是也不是说,这个继承人三十岁了,他想开赌场,然后拿出来这些钱开赌场去了,不是。这些钱要经过信托管理委员会的同意,信托管理委员会包括了这个家族的族长、律师、基金管理公司等等的意见,比如说你做正事,做有意义的事情动用本金是可以的。如果家族管理基金会不同意那不能动。
小洛克菲勒规定了,家族公司、家族产业的继承必须是有能者上,无能者不能上。这就保障了洛克菲勒家族每代人都有能人辈出。
依托家族办公室,洛克菲勒家族在发展传承过程中采取了两个重大措施。
其一,就是对家族财富进行资产配置,设立家族基金,进行慈善捐赠。在家族办公室成立不久,就已经开始进行家族的资产配置。主要方向之一就是现在的洛克菲勒捐赠基金,用于在全球经营慈善事业,主要包括人文、医疗、教育,每年在全球范围内都会花费至少几亿美金。
另一个配置方向是洛克菲勒大学。这所大学在国内并不知名,因为发展的侧重点在于研究而不是教育,因此并不招收本科生,但在美国医疗研究领域享有与哈佛大学并列的盛名,并已获得多个诺贝尔奖。
第三个方向是洛克菲勒家族基金,该基金最早只管理洛克菲勒本家族的资产,但是经过几代人的更迭,本家族的资产逐渐稀释。目前已经变成一个开放式的家族办公室,借助洛克菲勒的品牌与资产管理经验,为多家富豪家族共同管理资产。
其二,就是投资方向由以家族主业为主转向均衡性、多行业的发展,收获其他行业发展机遇和财富机会。这一战略使得洛克菲勒家族收获了整个美国崛起周期的巨大机遇,家族财富的增长驶上了快车道。
1880年代,老洛克菲勒已经拥有近5亿美元的家产,但膝下只有一个儿子,所以他的这些财产都留给了小约翰·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 Jr)。然而,时代在变化,美国随后不久三次上调遗产税税率,从最初的10%上调至25%。这使得成年后的小约翰·洛克菲勒需要思考更多的问题。他考虑到家族里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经商,还通过父亲在他小时候就带他到炼油厂磨炼的幼年经历,认为要多锻炼孩子的独立能力,不能让孩子过于依赖家族的财富和资源。因此,洛克菲勒选择了家族信托的方式传承财富。
家族信托起源于12世纪的英国,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契约,委托人将持有的各种形式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并以自己的名义投资管理信托财产,在委托人指定情况下分配给受益人,以实现委托人家庭财富管理、传承和保护的目的。
据公开资料显示,1934年,小约翰60岁,他作为委托人,为妻子及六个子女第一次设立了不可撤销信托,受托人是大通国民银行(Chase National Bank),受益人为妻子和六个孩子。在1952年其78岁的时候,他又为他的孙辈分别设立不可撤销信托,受托人是诚信联合信托(Fidelity Union Trust)。
在法律上,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受益权分开,委托人把财产转移到家族信托后,即丧失该财产的所有权,因为这些原本是委托人的财产都变为信托财产,而受益人只有信托财产的受益权。
据悉,小洛克菲勒还另外设立了由五个人组成的信托委员会,并给予其处置资产的绝对权力。信托受益人在30岁之前只能获得分红收益,不能动用本金,30岁之后可以动用本金,但要取得家族信托委员会同意。受益人去世,信托财产的本金会自动根据预先设定的规则传给受益人的子女。
洛克菲勒家族信托显著的特点在于:其在信托架构中设立了一个由五人组成的信托委员会。委托人设立信托,财产所有权在法律上转移到受托人名下,委托人的一个很大顾虑可能是信托的受托人会挪用、挥霍甚至侵吞信托财产。此时,洛克菲勒家族设立一个由部分家族成员、第三方独立律师、会计师等人组织成的信托委员会,充当信托保护人的角色,监督受托人忠实地履行信托条款的情况。信托委员会秉承委托人的意志,并最大限度地执行委托人的意愿。
到了第三代,洛克菲勒家族依然人才辈出,在他们之中,有美国副总统、摩根大通银行董事长、大慈善家、风险投资业开创者等。其家族财富成功传承归功于信托制度的优势。根据需要,家族可以为每个后代成员或每个小家庭分别定制一个信托,交给同一个受托人管理。这种机制使得家族财富始终是一个整体,可以集中管理和使用,家族企业既不会因为后代增多、分家而变小或终止,也不会因为财富代代传递而被逐渐分割成若干个部分,而是可以发挥规模优势,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洛克菲勒家族之所以能够传承至今,经历七代而繁盛不衰,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懂得“放弃所有权,保有控制权”,设计成立家族信托和基金会,让他们建立了一个商业王国,并让自己的财富得以代代相传。
在家族信托的设计架构中,家族企业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全部被锁定在信托框架中,家族成员只能作为受益人享有信托收益,因为装进信托框架的财富所有权已转移,家族信托成为家族财富的“防火墙”。其最大功能即锁定家族企业财富,不会因为外界变化影响整个家族企业财富的传承。
洛克菲勒家族后代不争遗产的原因是:洛克菲勒家族把财富托管在信托基金里。
洛克菲勒家族的信托本金自动传给受益人的子女,委托人把资产注入信托之后,即在法律上完全失去该资产的所有权以及控制权。受益人在30岁之前只能获得分红收益,不能动用本金,30岁之后可以动用本金,但要信托委员会同意。
这种机制使遗产始终是一个整体,家族企业既不会因为分家而变小或终止,也不会因为代代传递而被逐渐分割成若干个部分,可以发挥规模优势,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扩展资料
信托财产依信托法规则,信托财产须为特定化的和现实存在的财产;它可由不动产、股票、公债、抵押契据、保险单、银行存款等构成,但非财产性合同权利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具有物上代位性,它不因财产形态的变化而改变自身的同一性;受托人基于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改良、处分或毁损而取得的财产也属于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具有法律独立性;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与其自有财产须分别管理,受托人死亡时,其信托财产不得作为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