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十范畴表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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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在对客观存在进行归纳和抽象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十范畴表,它们是对谓词以及谓词所反映的客观存在的最高或最普遍的分类,也是思维的最基本的内容。这十个范畴是:实体(如“人”或“马”),数量(如“二尺长”或“三尺长”),性质(如“白色的”),关系(如“二倍”、“一半”、“大于”),地点(如“在市场上”、“在吕克昂”),时间(如“昨天”、“去年”),姿态(如“坐着”、“躺着”),状态(如“穿鞋的”、“武装的”),动作(如“切割”、“烧灼”),遭受(如“被刺”、“被烧灼”)等。这十个范畴(后来又增添了五个)是相互联系的,其中实体范畴是最基本的范畴,它构成了其他一切范畴的主体、基础和中心,其他范畴都是对实体的述说,必须依赖于实体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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