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应该怎样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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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是三方见面、透明交易二手房交易十分复杂,所以在交易前应与对方有所沟通。在交易时,较好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见面,做到透明交易,才可以避免吃亏上当。不见面也要看委托代理合同如果在无法见面的情况下,也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卖方或买方的委托合同,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的利益。另外,应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一系列证明,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若发现合约上某些项目不符时,买、卖方应咨询清楚所有问题才可签下自己的姓名。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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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佣金支付标准,恶意促成合同订立《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往往会作如下约定:“买卖双方应于《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当日向居间方支付佣金”。根据这一约定,只要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就视为居间服务已经完成,佣金支付条件已经成就,这显然不符合市场交易习惯。因为房产中介的居间服务不仅包括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协商、谈判,还包括督促买卖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协助过户等义务,而仅仅促成合同的订立并不能视为居间服务的成功,因为合同是否生效、是否可以履行尚不确定。
如果约定“合同订立即视为佣金支付条件成就”,必然导致中介不择手段地促成合同订立,从而忽视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不顾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问题,更无法保证交易的质量。
如果约定“合同订立即视为佣金支付条件成就”,必然导致中介不择手段地促成合同订立,从而忽视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不顾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问题,更无法保证交易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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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因在沈阳瑞家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店长和居间人晃报信息和抬高房价,不但多花了2万还被赚了一万的差价,此房买后就贬值了,一气之下,得了抑郁症和心狡痛,去上百度一查,瑞家中介口碑及差,讨伐声和控诉者恨及了瑞家中介!三家面谈也无透明,中介已和卖方谈好了,底价多出二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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