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平面空间内表现立体的空间感?
平面一般是指二维的空间,立体的空间感则是三维的空间知觉。要在二维的维度上表现三维的立体感,这在绘画及设计领域应用得最为普遍。
首先,我们再明确一下“空间”这个概念,平面设计的专业书籍上这样描述“空间”的概念:“空间是指介于物与物之间,环绕物与物四周或包含于物之内的间隔、距离或区域的意向。”
而二维的平面维度上,要表现立体的空间感,最常见的方式就是运用透视原理,根据视觉对象的明暗、色彩的深浅和冷暖的差别,表现出物体之间的远近层次关系,使人能在平面的维度上获得貌似立体、具有延展的空间感觉。
一般来说,在平面的空间上表现立体的空间,主要有以下的表现手法:
1、利用大小来表现
大小相同的物体,由于视觉关系,我们看物体都是近大远小,所以,利用这个视觉原理,我们在制造空间感的时候,也可以用大小来制造这样的空间深度感觉。
2、利用重叠来表现
当我们把一个物体堆叠到另一个物体的前面、后面、或者上下的时候,就会很自然地产生立体的空间感
3、利用阴影来表现
阴影会让物体呈现出立体的感觉,从而呈现出物体所处的空间的那种立体感。
4、利用间隔疏密来表现
间隔较大一般会呈现出近景,间隔较小一般呈现出远景,这也是利用视觉原理来达成的视觉空间感。
5、利用平行线的方向改变来表现
改变排列平行线的方向,会产生立体的视错觉
6、利用色彩变化来表现
色彩的冷暖变化,冷色一般呈现出远离,暖色一般感觉更加接近
7、利用肌理变化来表现
粗糙的表面使人感到较为接近,细致相对光滑的表面感到远离
8、利用矛盾空间来表现
矛盾空间是指在真实的空间里不可能存在的,只有在假设的空间里才能被制造出来。
以上是基本的创造手法,如同科技一直在不断发展,艺术手法也会不断地扩展和延伸,所以,更有创造性和创新性的手法需要我们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发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