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提出的六种政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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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羽智碧玉
2020-05-08 · TA获得超过367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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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拉图好像没提出过六种政体,以下资料可以看一下:  西方对政体理论的系统阐释可以追溯到柏拉图.他在早年所写的《理想国》中提出了五种政体周期循环的理论:分别是贵族政体(aristocracy或王制 kingship)、斯巴达-克里特政体(timocracy,或译作勋阀政体或权门政体)、寡头政体(oligarchy)、平民政体(democracy)、僭主政体(tyranny).五种政体循环更替.贵族政体由于对生育的无知,导致人口素质下降,私有财产和家庭产生,自由人变成奴隶,从而退化为勋阀政体;勋阀政体对战绩、荣誉和金钱的迷恋,导致少数人聚敛大量财富,从而退化成寡头政体;寡头政体以财产决定地位,导致穷人对富人的憎恨,从而平民政体取代寡头政体;由于平民政体过度崇尚自由,导致秩序丧失,道德沦丧,使得有了极权政治产生的土壤,从而僭主政体取代了平民政体;僭主政体完全凭僭主的意志行事,极权的专制走到尽头又使贵族政体有了产生的可能.柏拉图在晚年时,在其《论政治家》中重新提出了整体的分类观点.首先根据统治者人数将政体分为由一人统治的君主政体(或称王制 kingship),由少数人统治的贵族政体和多数人统治的平民政体;然后根据是否实行法治,与这三种政体一一对应,分别产生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暴民政体.柏拉图认为,“一人专制的政府,如果只根据好的成文法律来统治,就是六种政体中最好的;可是,如果他不根据法律,那就是最无情的,对他的国民的压迫也是最厉害的.”在《论法律》中,柏拉图又提出了混合政体的理论.他将政体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君主制,一种是民主制.大多数国家都是这两种政体的不同程度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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