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后审后,一般什么时候送到检察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一般情况下应该在一年以内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具体时间要由侦查机关根据实际办案情况来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也就是说,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必须在十二个月内侦查终结:如果构成犯罪的,则应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应撤销对犯罪嫌疑人的立案,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规定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后续表现取保候审案件的侦查期限是一年,公安只要一年内办结送到检察院就符合规定。送到检察院的时候,一定会叫你一起去的,取保候审案件送案时必须保证犯罪嫌疑人在案,到了检察院见承办检察官。检察机关一般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才有可能会逮捕,一般都是继续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审查结束后,如果认为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那案件在检察院就结束了。如果起诉到法院,就等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是缓刑,不需要收监,如果是实刑,法院就会收监执行。在检察机关阶段,检察院会有量刑建议,是会和你沟通的,到了法院判决,一般都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缓刑的话还需要进行社会调查,只有社会调查合格的,才能判缓刑,这就考察你平时的社会关系情况里一贯表现。
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经办人需要对你谈话,所以审查起诉期间,他们会叫你过去谈话做笔录,谈话的内容就是你的违法犯罪事实。
至于检察院会不会对你变更为逮捕,那就需根据案件事实以及情节去评判。至于对检察院经办人的意见担忧,建议案件到检察院后,会分到具体的经办人,托熟人打听下,会不会收押,这比咨询他人要好的多,因为每一个人看法不一样,而且看法也不能代表经办人的意见。
一般状况下应当在一年之内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具体时间要由侦察行政机关依据具体审理案件状况而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取保候审的时间最多不可超出十二个月,换句话说,侦查行政机关在对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对策后,务必在十二个月内侦查终结。
假如涉嫌犯罪的,则需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如果不涉嫌犯罪的,则应撤销对嫌疑人的立案侦查,撤销取保候审对策。取保候审是对于违法犯罪剧情并不是那么比较严重,采用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发展伤害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产生在侦察期,还可以产生在移送起诉及其案审期。
取保候审规章制度是刑事强制执行措施中较为独特的规章制度,由于嫌疑人或是被告由于没有做到理应逮捕的条件或是拘捕后必须变动强制执行措施的,合乎取保候审标准的司法部门准予的规章制度。取保候审的开设是为了更好地避免 嫌疑人、被告躲避侦查、提起诉讼和审理。被取保候审人的刑事犯罪一般 比较轻,不用拘押、拘捕,但必须对其行动随意作一定限定的嫌疑人选用。
可是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团伙的首犯,以自残、自虐方法躲避侦查的嫌疑人,比较严重暴力行为及其别的比较严重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不可取保候审;依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检察院针对严重威胁社会管理的嫌疑人,及其别的违法犯罪特性极端、情节恶劣的嫌疑人不可取保候审。自然,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对嫌疑人、被告取保候审最多不可超出十二个月。取保候审的实行行政机关是公安部门。
总得来说,在获得有关行政机关未予追责刑事处罚的有关以书面形式告知或确立回应以前,取保候审都并不是“免除责任冠军”。这十二个月就是取保候审后案子再次侦察得最多限期。在这里限期里,侦察行政机关仍有权利收集直接证据,对嫌疑人开展审讯。即案子仍是“正在进行时”,被告方仍是嫌疑人。
侦察行政机关一般会在侦察完成后递交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再移送起诉。这两个的限期没有密切关系。一般侦察期是2个月,依据实际案件最多七个月。取保候审的确保方法。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决策对嫌疑人、被告采用取保侯审理应勒令嫌疑人、被告明确提出担保人或是缴纳担保金。《刑事诉讼法》第38条要求: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期内能够向侦察行政机关掌握嫌疑人因涉嫌的罪行和案子相关状况,明确提出建议。
这十二个月就是取保候审后案子再次侦察得最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内,不可中断对案子的侦查、提起诉讼和案件审理。针对发觉不理应追责刑事处罚或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限期期满的,理应立即消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消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理应立即通告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与相关企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人、被告,能够取保候审。
(一)很有可能被判管控、拘留或是单独可用附加刑的;
(二)很有可能被判刑期之上酷刑,采用取保候审不至于产生社会发展危险因素的;
(三)身患比较严重病症、日常生活不可以自理,孕期或是已经喂奶自身宝宝的女性,采用取保候审。
(四)羁押期限期满,案子并未受理,必须采用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部门实行。第七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对嫌疑人、被告取保候审最多不可超出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多不可超出六个月。
取保候审后,一般什么时候送到检察院?
一般状况下应当在一年之内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具体时间要由侦察行政机关依据具体审理案件状况而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取保候审的时间最多不可超出十二个月,换句话说,侦查行政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对策后,务必在十二个月内侦查终结:假如涉嫌犯罪的,则需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如果不涉嫌犯罪的,则应撤销对犯罪嫌疑人的立案侦查,撤销取保候审对策。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一)很有可能被判管控、拘留或是单独可用附加刑的;
(二)很有可能被判刑期之上酷刑,采用取保候审不至于产生社会发展危险因素的;
(三)身患比较严重病症、日常生活不可以自理,孕期或是已经喂奶自身宝宝的女性,采用取保候审不至于产生社会发展危险因素的;
(四)羁押期限期满,案子并未受理,必须采用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实行。
第七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多不可超出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多不可超出六个月。
一、取保候审代表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是对涉刑将被追责刑事处罚的,等候审理的被告方所采用的较为轻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对人不拘押,只是规定其随传随到,不上私自离去户籍地和居所,不可影响司法部门审理案件。
被告方被取保候审后或是有可能判处的,仅仅争得被判判缓的概率大一些。
二、取保候审的确保方法
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两种贷款担保方式:
(一)保证人贷款担保方式;
(二)保证金贷款担保方式。
三、取保候审所需原材料
检察院在决策对犯罪嫌疑人采用以“保证人贷款担保方式”的取保候审对策后,在通告公安机关时,应将相关的裁判文书、案由、取保候审人的基本情况、保证人的基本情况等(如果是以“保证金贷款担保方式”的取保候审的,
除以上原材料外,还应提升金融机构出示的收款凭证)原材料一并送至取保候审人居所评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这种原材料移交到取保候审人居所公安局,由公安局特定专职人员对取保候审人开展监管、调查,并按时汇报公安机关通告决策取保候审的检察院。
贷款担保人在取保候审人的取保候审任期内,不愿意贷款担保或缺失贷款担保标准,应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转到的申请办理后三日内勒令取保候审人再次明确保证人,假如保证人违规,解决保证人惩处处罚。
取保候审人以保证金方式采用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违背相关要求,应收走其保证金,检察院应视剧情、不良影响作出具结悔过,再次缴纳保证金,监视居住地或拘捕的决策。在取保候审届满时,取保候审人没有违规,应退回保证金,与此同时做出消除取保候审或此外采用别的强制执行措施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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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建议】
取保候审与刑拘、拘捕一样,全是刑事诉讼法全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是有标准的在外面等候开庭审判,并不意味着案子了断、被告方没罪。取保候审也与怎样裁定没有立即关联,但从司法部门实践活动看来,可以取保候审的,全是罪刑比较轻的,裁定也不会过重,争得判缓的机遇也大。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理应勒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确提出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务必合乎以下标准:
(一)与此案无牵涉;
(二)有工作能力执行确保责任;
(三)具有民事权利,人身自由权未受限制;
(四)有固定不动的住所和收益。
第七十条保证人理应执行下列责任:
(一)监管被保证人遵循此方法第六十九条的要求;
(二)发觉被保证人很有可能产生或是早已产生违背此方法第六十九条要求的个人行为的,理应立即向实行行政机关汇报。
被保证人有违背此方法第六十九条要求的个人行为,保证人未执行确保责任的,对保证人惩处处罚,涉嫌犯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理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没经实行行政机关准许不可离去所定居的市、县;
(二)家庭住址、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产生变化的,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实行行政机关汇报;
(三)在提审的情况下立即归案;
(四)不可以一切方式影响见证人做证;
(五)不可摧毁、伪造证据罪或是串供。
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能够依据案子状况,勒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循下列一项或是多种要求:
(一)不可进到特殊的场地;
(二)不可与特殊的工作人员见面或是通讯;
(三)不可从业特殊的主题活动;
(四)将护照签证等出入境签证有效证件、驾照件交实行行政机关储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两款要求,已缴纳保证金的,收走一部分或是所有保证金,而且差别情况,勒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再次缴纳保证金、明确提出保证人,或是监视居住、给予拘捕。
对违背取保候审要求,必须给予拘捕的,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优先拘押。
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策行政机关理应综合性考虑到确保起诉主体活动一切正常开展的必须,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发展危险因素,案子的特性、剧情,很有可能判处刑罚的轻和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发展情况等状况,明确保证金的金额。
给予保证金的人理应将保证金存进实行行政机关特定金融机构的专业账户。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内未违背此方法第六十九条要求的,取保候审完毕的情况下,凭消除取保候审的通告或是相关裁判文书到金融机构领到退回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