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的因数有哪些?
33的因数有1、3、11、33,共4个,其中最大的是33,最小的1。
根据求一个数的因数的方法,列举出33的因数,然后数出它的个数,进而根据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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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数的性质:
1、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2、所有不为零的整数都是0的因数。
3、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33的因数有1,33,3,11。33=1X33=3X11,所以33的因数有1、3、11、33。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
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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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性质
1、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 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2、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两个因数,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3、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4、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5、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1、3、11、33。
解析:
33=1X33=3X11,所以33的因数有1、3、11、33。
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扩展资料:
两个或多个整数公有的因数被称为它们的公因数。
两个或多个整数的公因数里最大的那一个被称为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推论:1是任意个数的整数之公因数。
两个成倍数关系的非零自然数之间,小的那一个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最大公约数的求法:
(1)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把公有的质因数相乘。
(2)用短除法的形式求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3)特殊情况:如果两个数互质,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是1。
如果两个数中较小的数是较大的数的约数,那么较小的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1、3、11、33。
解析:
33=1X33=3X11,所以33的因数有1、3、11、33。
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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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数的相关性质
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 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两个因数,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1、3、11、33。
解释分析:
33=1X33=3X11,所以33的因数有1、3、11、33。
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两个或多个整数公有的因数被称为它们的公因数。两个或多个整数的公因数里最大的那一个被称为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扩展资料: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例如:2X6=12,2和6的积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也是6的倍数。
3X(-9)=-27,3和-9都是-27的因数。-27是3和-9的倍数。
一般而言,整数A乘以整数B得到整数C,整数A与整数B都称做整数C的因数,反之,整数C为整数A的倍数,也为整数B的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