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写的双方名字,婚后一直是男方在还钱,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
虽然说你们是在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并且是写的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是归你们两个人所有的,然后你认为婚后一直都是男方还钱的话,这样的说法其实是不正确的,因为结婚之后,男女双方的工资就会算作是一个婚内的共同财产,所以说就算是男方一直还钱,他用的也算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你们在婚前一起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也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来还钱,所以呢,那离婚的时候,房子一定是平分的。
如果说你有证据拿的出来,你们婚前贷款买的房子是男方一人所出的首付,女方没有任何责任的话,而结婚之后一直都是男方再还钱,女方的一个工资都是用来自己使用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被判决,女方只能够获得婚后还贷的一个比例。没有办法获得房子的一个使用权以及半边的家产。
因为如果这个女人她是自己在工作的话,那么他的钱也应该算作是婚内的共同财产,而你们两个人的钱都是用在家庭的开销上面的,所以都是平等对待的,如果说这个房子你们在离婚的时候,那么就会分给女方,她在婚后用来贷款还贷的部分的一个折现。
那么很多人都会认为如果女方结婚之后是一个全职太太,没有任何收入的话,他会认为因为是男方一直在还贷,那么这个房子就跟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其实也不是这个样子的,女方虽然说没有工作,但是他是为了家庭在付出,他也应该得到一个相应的尊重,不能够说他在负责孩子负责家庭,就没有任何的功劳。所以说不管怎么分,两个人都是有份的,只是比例的多少而已,其实如果没有太大的矛盾的话,还是不要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