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里面劳动改造要做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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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押重刑犯(五年下为短刑犯,五到十年称长刑犯,十年上为重刑犯),从事工厂类劳动,对外一般称某某监狱或者用信箱代号。短刑犯一般去劳改(从事农业、矿山、井下等劳动)。‘进去了’又俗称‘上山’‘当兵’等。
‘劳改’是劳动改造的简称,中国解放初到1996年左右用‘劳改’一词,又称为‘两劳’系统(即劳改劳教,现叫监狱管理局)。
相关内容解释:
罪犯在进行劳动改造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干警和监狱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罪犯所从事的监狱生产,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对罪犯的技术水平要求不太高。因而大多数监狱企业技术人员和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干警,在监狱生产过程中仅充当了罪犯看管人员。
他们不关心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再加上监狱经费的紧张致使他们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长此以往,监狱企业整体业务素质水平将面临严重的挑战,高质量技术人员将会严重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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