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有宅基地,现在户口又迁到城市去了,宅基地如何正确的处理?
其实城市里面的大多数人都是农村出身,虽然搬到了城市去居住,但是还是农村户口,而且之前在农村都是有宅基地的,只不过自己没有居住。通俗的意义上来讲,在城市中拥有户口的人是不能在农村中有宅基地的一些使用权和田中耕地的一些承包权的,但是以上这个定义只是根据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的迁移关系或者是时间来做决定。
一般来说,如果是从农村的家庭户口迁移到城市中来的话,如果有一人或者两人之上的还是农村户口,是不会完全影响到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一些田地上承包期中的一些耕地的使用权的。但是如果是农村户口全家迁移到城市如果是小城镇的话,而不是特别大的城市一线城市,那么根据我国的土地承包法的一些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土地的承包期的时间之内,承包方有责任或者意愿保留自己土地所承包的经营权。
并且国家如今是非常鼓励乡城镇化的,也就是说当农村户口全部迁移到城镇的县级以下的城镇,在所承包期之内的时间,继续允许当时的农村户口保留着对土地的承包权,而且宅基地也是属于私人的财产应当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如果全家的农村户口都迁入了城市中,那么全家就成为了城市户口,并且如果再根据土地的承包法规定就应当将全部的所承包的耕地或者和草地都一并交回给发包方。如果说承包方不予交回的话发包方就有权利可以自己收回给予承包的耕地,但是当然也会给予一些补偿。但是在农村所拥有的宅基地一般暂时不会被快速地收回,只能等到房子自然坍塌的之后在村中集体开会,收回这户人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一般来说在农村的时候宅基地就是一户人家一个单位的,在原则的意义上就是一户人一宅。但是如果把个人的户口迁出的话,那所属农村的宅基地就可以为其他没有迁出的家人所继续使用,并且原承包期内的土地或者耕地仍然可以被家人所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