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倒闭了也不会影响持有的保险继续有效,保障继续存在。
一、首先,保险公司是不会主动“倒闭”的
保险公司是不能主动申请破产的,只能被收购或者重组,财产保险公司即便破产也会先对客户的权益进行转移或清偿,不必担心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
二、其次,保险公司破产后保单照常理赔
既然保险公司不能申请破产,自己又经营不下去,该怎么办呢?这时候,会有另一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并购。当然,如果没有人愿意出来揽下这一摊子的话,保监会就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兼并后,原来保险公司的客户保单依然有效。
保险公司与银行一样,必须受到政府的监管。所以,保险利益基本能够得到兑现。
三、最后,即使保险公司申请破产,也有应急资金兜底
早在2008年,中国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共同颁布了新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成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其中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监测保险业风险,发现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保单持有人和保险行业的重大风险时,向保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同时对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等个人和机构提供救助或者参与对保险业的风险处置工作。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会被其他的保险公司赔付。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87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破产,首先要经过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依据《保险法》第88条的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这其中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种你投保的保险公司会将你的保险合同交由其他保险公司接手;第二种是如果没有与其他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保险公司接手。
扩展资料
依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19条到25条规定
财险公司的个人客户,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全额救助;5万元以上的部分,给90%救助。
寿险公司破产,保单必须转给其他公司,没有人愿意接就由保监会指定一家接管。保险保障基金对接盘侠进行救助,个人保单,最高给90%的救助。
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和比例是可以调整的,但是要经国务院批准。
保险公司从事的企业年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等企业年金管理业务不在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范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