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法忍受丈夫家暴,妻子在单位自杀,丈夫及其家属找公司索赔,该赔吗?
无法忍受丈夫家暴,妻子在单位自杀,丈夫及其家属找公司索赔,该赔吗?
不应该赔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造成的伤害才会被认定是工伤。另外,从人道观念出发,对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进行工伤认定。
自杀不属于以上范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不会被赔偿。如果是因为被家暴而自尽,那个男人还要赔偿,也太恶毒了吧!如果所在单位从人道出发,想给予一定安慰金,一定要给其父母或儿女,可不能到那个男人手里。人在做,天在看,希望报应早到来!
这个跟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为何要赔偿?如果这样也要赔偿,公司岂不是赔到破产呢。
老婆的死亡原因是丈夫家暴,这样的案例,首先应该丈夫的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死者的娘家人可以起诉其死者丈夫,承担逼死女人的责任。
至于女人在单位自杀,就跟她跳楼、投海、跳桥、跳崖自杀一样,她要死,可以选择任何一个自杀,难道家属都要找这些单位要求赔偿吗?
之所以单位不该赔偿,主要是女人属于自杀行为,而不是单位把她逼死,单位只是她选择死亡的一个地方,因为她是成年人,单位没有看管她的责任和义务,一个人要死,你拦是拦不住的。
同时,单位没有导致她死亡的客观原因,她选择自杀,是自己的主管因素导致,如因单位存在安全隐患,不小心踩踏坠楼,或者其他一些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员工跌落身亡等,所以,家属要起诉公司赔偿,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即便到法院,也不会受理,肯定会驳回的。
我甚至觉得,单位应该起诉女子家属,选择单位自杀,给单位带来晦气,你哪儿自杀不好,为何选择单位?就是一种自私自利行为,你明知道在单位自杀,会给其他员工带来心理阴影,给单位蒙上一层阴影,还如此,就是在害单位啊。所以,单位可以起诉死者家属,死逼死女子,还选择单位自杀,给单位带来不好的名声,给员工造成心理恐惧和阴影,索赔单位或者员工心理阴影治疗费、精神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