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同一个营业部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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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知识讲堂mr
2022-03-19 · 金融科普内容仅供参考专业问题详请机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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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买卖双方是同一个营业部这种情形很常见。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比如A、B客户都是某个营业部的投资者,而普通投资者没有独立的交易席位,只能通过券商的交易席位买进和卖出,所以当A、B客户协商好价格开始大宗交易时,投资者就能看到买卖双方是一个营业部。
2、还有一种情况是主力资金对倒情形。对倒的意思就是通过自己的交易席位,自行买卖,制造出成交量活跃的假象,吸引游资和散户的注意力。而对于主力来说,无论是溢价成交还是折价成交,都是自己卖给自己,最多支付一点交易佣金。
拓展资料: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拓展资料: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规定(2015年最新修订版):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2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分别为:
(一)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意向申报;
(二)15:00至15:30接受大宗交易成交申报;
(三)15:00至15:30接受固定价格申报。
交易日的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本所当日不再接受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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