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 我来答
你是狂n
高能答主

2022-01-19 · 用力答题,不用力生活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539
采纳率:16%
帮助的人:32.2万
展开全部
 一、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含有计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或含有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存量房网签合同;
  (三)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
  1.房屋若有按揭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借)款合同;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
  4.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四)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五)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六)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cdzfgjj.gov.cn/、中国成都http://www.chengdu.gov.cn/chengdu/index.shtml下载。
  三、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一)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二)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四、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
  (一)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中计税金额或增值税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或存量房网签合同成交价金额(若有按揭贷款的,计算可提取金额是应从计税金额或网签合同成交价金额中扣除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额)。
  (二)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五、提取人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六、提取次数: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七、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八、相关提示:
  (一)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二)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四)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五)已注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经职工本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回单》上签字确认已离职,即可办理销户支取;
  (六)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七)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号)发布实施后(2015年5月4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
  九、说明:
  (一)政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二)材料不全,中心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全部材料;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8月1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延时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全中心20个网点试行延时服务。服务窗口在法定工作日中午(12:00—13:00)提供延时服务,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主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个人业务。除城中、城南网点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转移接续和缴存类业务一般实行预约服务。
  (二)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六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为9:00-17:00;
  (三)窗口安排:
  1.城中、城南、城北、城西、城东、龙泉、温江、郫都、双流、新都、简阳11个服务网点(管理部)开展周六全天延时服务。
  2.窗口日均业务量较小的青白江、金堂、新津、都江堰、蒲江、邛崃、大邑、崇州、彭州9个服务网点(管理部)开展周六延时预约服务。
  3.因受外部信息开放时间限制的事项除外。
  二、预约服务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要预约服务的,可以在每周一至周五采取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和现场预约方式提出申请。
  (一)各网点预约电话:
  青白江服务大厅:83611321
  金堂服务大厅:84997697
  新津服务大厅:82523108
  都江堰服务大厅:87122127
  蒲江服务大厅:88554265
  邛崃服务大厅:88764330
  大邑服务大厅:88280338
  崇州服务大厅:82311963/82313199
  彭州服务大厅:83885794
  (二)预约电话将于8月3日(星期四)开放,每周五下午16时停止预约。
  (三)已面签客户网上预约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等方式预约。
  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dzfgjj.gov.cn/
  (四)现场预约地点为:各服务大厅指定窗口。
  (五)周六上班时间预约件办理完毕后,可接受未预约服务。
  输入公积金贷款:查看公积金贷款条件以及流程
  输入公积金:查看公积金个人账户
  输入首付:查看商业贷款首付
  输入购房资格:查看自己能在哪里买房
Zxj2234501208
2022-01-19 · TA获得超过273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4343
采纳率:6%
帮助的人:169万
展开全部
成都二手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房屋产权证 2、契税完税凭证 3、身份证,同新房 4、公积金卡,同新房 提取期限有时间限制,拿到产权证后12个月以内,也是只能提一次,以后年度不再提龋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不饿不饿吃两碗
行业观察员

2022-01-19 · 超过3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1120
采纳率:34%
帮助的人:41.1万
展开全部
1.
提取证明材料
2.
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3.
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4.
身份证明
5.
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法师兄法律咨询
2022-01-19 · 百度认证:法师兄官方账号
法师兄法律咨询
法师兄,用科技守护公正。专注法律产业,用科技的力量赋能产业上下游,通过科技+自营+全国严选律师的服务模式,累积为超过3700万用户(含个人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下载、严选律师服务。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办理条件: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3、职工退休退休;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6、偿还住房贷款本息;7、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在线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匿名用户
2022-01-19
展开全部
不收费线下查询: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认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高新区金城大道965号人居一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段32号电话:028-8643675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6)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52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2743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