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惩戒权的性质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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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惩戒权的性质的答案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秩序,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教师的惩戒权包括六点:
1、批评权;即批评和制止学生不当的言行举止。
2、隔离权;将侵犯其他学生合法权益的犯错误学生隔离开来,以保护其他学生。
3、没收权;没收手机、玩具、宠物等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个人物品。
4、警告权;要求犯错误学生写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检讨书,以保证不再犯错。
5、留校权;视情况要求犯错误学生放学后留校,反省自身错误。
6、剥夺权;视情况取消犯错误学生参加某些集体活动的权利。教师的惩戒权是教师行使教育学生的权力。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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