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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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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停职工的赔偿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
1、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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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停职工赔偿标准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待遇来进行赔偿处理,不足一年的按照一个月补偿,不足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补偿,对于企业被关停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职工被解除了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企业关停职工的赔偿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对于企业关停的情况下,涉及到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特别是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根据是否存在违法的行为而定,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有权提出劳动仲裁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
企业关停职工的赔偿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对于企业关停的情况下,涉及到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特别是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根据是否存在违法的行为而定,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有权提出劳动仲裁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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