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塞尔和乔丹,谁的时代统治力更强?
我认为乔丹的时代统治力更强。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首先,如果按照总冠军数量来定义统治力的话,那毫无疑问拉塞尔很强,因为他十三年十一冠,但不要忘记了那个时候的NBA最多也才18支球队,季后赛分区只有两轮,然后通过了就可以打总决赛,常规赛一开始也少一些场次,一年少打十几二十场,四五年时间就相当于少打一个赛季的比赛。所以球员的伤病频繁度和疲劳度还没有到八十年代的地步,含金量多少不如八九十年代的比赛,拉塞尔何其有幸在那个年代称王称霸,可拉塞尔又何其不幸,未能生在后来的时代展现自己。
其次,在乔丹巅峰的90年代,乔丹打进总决赛必夺冠,而且总决赛从来不抢七,乔丹本人的数据那也是总决赛>季后赛>常规赛,越到关键时刻越强。1998年总决赛的公牛,在罗德曼和皮蓬都有伤病影响发挥的情况下,乔丹还是扛着球队击败了爵士,乔丹得分要超过其他人总数的一半多,算上助攻那更不得了,完全就是一个人扛着在走。反观拉塞尔,基本上没有靠一己之力扳回一个系列赛的表现。
最后,比尔拉塞尔时期NBA没有良好的选秀机制以及工资帽。比尔拉塞尔有9个名人堂队友,这在现代篮球里是不可能的。另外,没有良好的选秀机制会导致其他非豪门球队根本没有机会拥有好球员。那个时候也不是真正意义的现代篮球,更早时候的NBA甚至没有24秒等等规定。而在乔丹时期,这些东西基本上都已形成,最重要的是乔丹同期,无论是强队还是巨星都不少,在如此年代封神,才是最厉害的存在。
综上所述,乔丹的时代统治力更强,与比尔拉塞尔相比,乔丹建立王朝的过程堪称地狱模式,拉塞尔更多的是时代的红利,联赛发展初期豪门独大的历史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