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任底薪和有责任底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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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莹
2022-01-18 · 离婚,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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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底薪和有责任底薪的区别是完成任务量的要求不同。
无责任底薪是没有业绩要求的,而有责任底薪一般是要完成规定的业绩才能拿到相应的薪酬,但两种情形的工资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无责任底薪指员工不用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指标就能得到的薪水,员工对此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有一点“不劳而获”的意思。简单地说,就是员工每个月“保底”的薪水。对于得到无责任底薪需要付出什么,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要求,不少公司仅要求员工每天坐班或出去跑业务就可以给无责任底薪。而很多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并没有意识到工资≠无责任底薪,所以上当受骗。
无责任底薪基本上是指员工本本分分、规规矩矩地完成最基本的工作且没有违反公司规定而得到的出于鼓励目的的薪水。而工资既可以指总收入又可以指某项单独的薪水,很明显有空可钻。
责任底薪,简单来说就是当完成了单位每个月制定的业绩量才能拿到的底薪。与公司获利无直接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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