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枪毙的时候,是不是有规定,必须朝头开枪?
在我国的刑法中,并没有规定死刑犯枪毙必须朝头开枪。在很多地方,也有向心脏射击的。但死刑犯枪毙一般朝头开枪也有一定的道理,首先,从历史传承角度来看,死罪自古有称杀头或砍头死罪。
射击头部
新中国成立以后,死刑犯的执行最早就是射击头部。这种死刑执行方式源于战争时期,特别是在建国初期,土匪猖獗期间,罪大恶极的罪犯一旦公审,判处死刑,那么该死刑犯被处决的方式就是在刑场由执刑人员射击头部。
这种死刑处决方式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同时那个时期的人犯处决几乎都是公开的,群众可以远处围观处决过程。射击头部的方式既带有震慑作用,同时又有示众的效果,这种方式在特殊的时期起到了积极的效果,极大地减少了刑事犯罪的数量。
射击心脏
射击头部的死刑执行方式并没有延续多久,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死刑犯的死状实在是太过血腥。我国法律为了给予死者的最后尊严,后来就改变了死刑执行方式,将射击头部改为射击心脏。其实从枪决这种死刑执行方式来说,射击头部比射击心脏能够更快地结束人犯的生命,减少人犯的痛苦,只是半个脑袋不见了,实在让人感到不适。
射击心脏的死刑执行方式又带来另外一个问题,有时候人犯不能立即死亡,这就增加了另外一个流程——补枪。补枪的过程是人犯被心脏射击处决以后,法医检测人犯的生命特征(脉搏和瞳孔),如果人犯没有死亡,补枪人员会拿著手枪前来对人犯进行二次执刑,直至死刑犯死亡。
注射执刑
射击心脏这种死刑执行方式沿用了很久,这种方式依然存在著弊端:场面血腥。在整个心脏射击死刑执行方式的过程中,对于枪支管理、现场管理等等方面都可能存在不确定因素,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社会在不断的进步,我国法律越来越完善,对于生命的尊重越来越看重。
我国在学习了外国先进经验后,逐步取消了枪毙处决的死刑执行方式,改为注射死刑方式。注射死刑是一种更加文明,场面温和的死刑执行方式,人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够保留一定的颜面,而且这种死刑执行方式相对安全、清洁、环保。
死刑犯在枪毙的时候,是不是有规定,必须朝头开枪?
刑法并没有规定死刑犯枪毙必须朝头开枪。但死刑犯枪毙一般朝头开枪也有一定的道理,首先,从历史传承角度,死罪自古有称杀头或砍头死罪。其次,死亡的标准是脑死亡,枪毙可直接致被行刑者脑死亡,符合一般常理。再次,从人性化角度,朝头开枪,可最大限度减轻犯人痛苦,这与当今推行注射死刑和文明执法具有一致性。
执行死刑的主要目的是快速终结案犯的生命,因此,上述两个部位是最合适的方案。打头,会瞬间破坏脑组织,终结案犯的生命,不过这样做,多数会破坏面部。打左胸,可以打破心脏,在短时间是案犯失血死亡,也就几分钟的事情。如果不是打头部或胸部,那么案犯很可能不会快速死亡,这样一是给案犯增加太多痛苦,二是如果不是立即死亡,执行人员还需要再补枪,多了些麻烦。
我国的死刑执行方式是一个逐渐改善的过程,枪毙这种处决方式虽然由来以及,射击头部只是在一定时期采取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随著社会文明的进步,现在已经全面采用了注射死刑的执行方式。
死刑,一般只有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的人才有缘尝试。所以,做个守法公民是非常重要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时刻以法律红线提醒自己遵纪守法,不要等到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时再去后悔,到那时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