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些抛弃自己孩子的人,应该说都是有苦衷的,每个妈妈都会很心疼自己的孩子,自己的亲生骨肉也不舍得抛弃,可能是有不得的苦衷,一般来说,父母抛弃孩子,都是因为家庭负担太重,养不起,才会抛弃自己的孩子,要是能够养得起,谁愿意轻易就舍弃了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骨肉。
有人就说了,那为什么要生下来呢?还是这种情况,也是封建思想在作怪,想养一个儿子,却不料生下一个女儿,为了再生下一个儿子,又养不起,怎么办?只好抛弃一个了。在七、八十年代,因为国家控制计划生育,许多人为了得到一个儿子,又避免罚款,养下来的女儿就只好要抛弃了。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造成的。
当然,旧社会由于缺少避孕措施,不得不养下来的孩子,是真的养不活,只好舍弃了,这些还真不能全怪父母,那个社会,真的没有其他办法。
有的父母因为生的孩子有疾病,自己又没有钱帮孩子治疗,这种情况下也会抛弃孩子。
还有一种,未婚先孕的一类,这种人由于没有结婚,先生下孩子,又不能和孩子的父亲结婚,所以为了避免在社会上的耻笑,而不得不抛弃了孩子。
最后一种,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幸福,比如离婚,比如离家出走,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这一种是最应该受到谴责的,因为她完全是为了个人自私。
其他的原因虽然也有,但没有代表性,就不说了,总而言之,抛弃孩子的情况,也就是这几种的原因,才会把自己的孩子抛弃,作为父母,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也不应该有想把孩子抛弃的想法。
抛弃孩子是犯法的,因为没有尽到养育的责任。
一般来说,大多数父母抛弃孩子,都是因为家庭负担太重,养不起,才会抛弃自己的孩子,要是能够养得起,谁愿意轻易就舍弃了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骨肉。有人就说了,那为什么要生下来呢?这种情况,大多数也是封建思想在作怪,想养一个儿子,却不料生下一个女儿,为了再生下一个儿子,又养不起,怎么办?只好抛弃一个了。在七、八十年代,因为国家控制计划生育,许多人为了得到一个儿子,又避免国家的罚款,养下来的女儿就只好要抛弃了。这些都是重男轻女的思想造成的。当然,旧社会由于缺少避孕措施,不得不养下来的孩子,是真的养不活,只好舍弃了,这些还真不能全怪父母,那个社会,真的没有其他办法。还有一种,未婚先孕的一类,这种人由于没有结婚,先生下孩子,又不能和孩子的父亲结婚,所以为了避免在社会上的耻笑,而不得不抛弃了孩子。最后一种,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幸福,比如离婚,比如离家出走,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这一种是最应该受到谴责的,因为她完全是为了个人自私。其他的虽然也有,但没有代表性,就不说了,总而言之,除了旧社会那种无奈的情况,所有抛弃自己孩子的举动都应该受到谴责的。
好,那些抛弃自己孩子的人,应该说都是有苦衷的,每个妈妈都会很心疼自己的孩子,自己的亲生骨肉也不舍得抛弃,可能是有不得的苦衷,一般来说,父母抛弃孩子,都是因为家庭负担太重,养不起,才会抛弃自己的孩子,要是能够养得起,谁愿意轻易就舍弃了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骨肉。
有人就说了,那为什么要生下来呢?还是这种情况,也是封建思想在作怪,想养一个儿子,却不料生下一个女儿,为了再生下一个儿子,又养不起,怎么办?只好抛弃一个了。在七、八十年代,因为国家控制计划生育,许多人为了得到一个儿子,又避免罚款,养下来的女儿就只好要抛弃了。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造成的。
当然,旧社会由于缺少避孕措施,不得不养下来的孩子,是真的养不活,只好舍弃了,这些还真不能全怪父母,那个社会,真的没有其他办法。
有的父母因为生的孩子有疾病,自己又没有钱帮孩子治疗,这种情况下也会抛弃孩子。
还有一种,未婚先孕的一类,这种人由于没有结婚,先生下孩子,又不能和孩子的父亲结婚,所以为了避免在社会上的耻笑,而不得不抛弃了孩子。
最后一种,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幸福,比如离婚,比如离家出走,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这一种是最应该受到谴责的,因为她完全是为了个人自私。
其他的原因虽然也有,但没有代表性,就不说了,总而言之,抛弃孩子的情况,也就是这几种的原因,才会把自己的孩子抛弃,作为父母,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也不应该有想把孩子抛弃的想法。
抛弃孩子是犯法的,因为没有尽到养育的责任。
一般来说,大多数父母抛弃孩子,都是因为家庭负担太重,养不起,才会抛弃自己的孩子,要是能够养得起,谁愿意轻易就舍弃了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骨肉。
有人就说了,那为什么要生下来呢?这种情况,大多数也是封建思想在作怪,想养一个儿子,却不料生下一个女儿,为了再生下一个儿子,又养不起,怎么办?只好抛弃一个了。在七、八十年代,因为国家控制计划生育,许多人为了得到一个儿子,又避免国家的罚款,养下来的女儿就只好要抛弃了。这些都是重男轻女的思想造成的。
当然,旧社会由于缺少避孕措施,不得不养下来的孩子,是真的养不活,只好舍弃了,这些还真不能全怪父母,那个社会,真的没有其他办法。还有一种,未婚先孕的一类,这种人由于没有结婚,先生下孩子,又不能和孩子的父亲结婚,所以为了避免在社会上的耻笑,而不得不抛弃了孩子。
最后一种,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幸福,比如离婚,比如离家出走,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这一种是最应该受到谴责的,因为她完全是为了个人自私。其他的虽然也有,但没有代表性,就不说了,总而言之,除了旧社会那种无奈的情况,所有抛弃自己孩子的举动都应该受到谴责的。
一种就是被动遗弃,在孩子年幼时抛弃孩子。这种情况是因为被抛弃孩子父母家庭本身条件不好,或是家庭中孩子较多,又或是家庭成员受到重男轻女封建思想下,再或者是孩子出生时带有异于常人的疾病且认为无法治愈,从而送人或者违法买卖。
另一种就是在孩子青春期或者成年状态下,对孩子不管不顾,放弃作为父母抚养孩子的责任。这种情况叫主动抛弃。具体原因可能是因为孩子本身的顽劣,不服管教,拥有不良嗜好等,对父母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治安环境有着不良影响,又或者父母与子女双方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致使所养子女被”抛弃“。
还有夫妻不合,他们选择抛弃
和上文所说一样,很多恶毒的父母,会因为自己夫妻不合而分开,在他们的心里,两人共同养育的孩子,在这一个成了负担,没有了对孩子的爱,只剩下了恨。所以他们宁愿选择抛弃,有的甚至会把恨寄托在孩子身上,对孩子恶言相向,甚至拳打脚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