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曲解说对音乐审美带来的影响是
乐曲解说对音乐审美带来的影响是:带来了音乐审美的误区。
乐曲,或称音乐,广义而言可以指任何一种艺术的、令人愉快的、审慎的或其他什么方式排列起来的声音。音乐的定义仍存在着激烈的争议,但通常可以解释为一系列对于有声、无声具有时间性的组织,并含有不同音阶的节奏、旋律及和声。
《新唐书礼乐志十一》:“张文收以为《十二和》之制未备。乃诏有司釐定,而文收考正律吕,起居郎吕才叶其声音,乐曲遂备。”《宋史乐志六》:“今既亲诣室祼,其酌献,升殿所奏乐曲,恐不相协,宜命有司更制。”
丁玲 《杜晚香》:“可是在车站上又有了一列长长的队伍,在歌唱伟大的祖国的乐曲声中走过检票的地方。”张贤亮《灵与肉》:“大厅里响着乐曲,有几对男女跳起奇形怪状的舞蹈。”
协奏曲(Concerto):
协奏曲起源於16世纪,最初是指有乐器伴奏的声乐曲,以别於当时盛行的无伴奏合唱(A capplla),到巴洛克时代才指附有伴奏的器乐独奏之意。巴洛克时期的协奏曲,大都是大协奏曲(Concerto grosso),这是由小协奏群(Concertino)对著全体乐团(Tutti)同时演奏或是交替出现,音乐间成了一种竞奏的模式。
独奏乐器协奏曲到了巴洛克后期才出现,而现在最常听到的协奏曲式在古典时期才臻於完美。巴洛克时期著名的大协奏曲,如巴哈「布兰登堡协奏曲」,古典时期的协奏曲通常有三个乐章快板、慢板、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