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42中初中招生条件
石家庄42中初中招生条件如下:
(一)本辖区户籍学生就学
1、镇、镇、乡、镇所在学校要提前做好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划片招生工作,既要考虑社会稳定又要兼顾事业发展。
2、中学、中学招生对象为(实验小学)电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年5月31日之前,用抽签分组办法定校就读。
3、街道除电厂常住户籍外的小学毕业生,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升入九都中学就读,其他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七中就读。
4、城西街道除(实验小学)常住户籍外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照原划片招生规定升入六中、中学就读。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认定:凡户籍属县、城西街道以外在城区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2、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的必备材料:
(1)县辖区内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20xx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原籍户口簿、父母进城务工证明及父母在城关的居住证明。
(2)非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20xx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原籍户口簿、父母进城务工证明及*机关办理的居住证。(注:本县城关各小学的毕业生以上材料可由毕业学校统一提供;本县农村各小学的毕业生不需要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但学生要提供小学毕业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