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属于四川只有676年的时间,元明清和1954-1997。
1939年5月5日,南京国民政府颁令,将重庆升格为甲等中央院辖市(即直辖市),重庆亦是既南京、上海、天津、青岛、北平后第六个中央院辖市,辖区范围大致为今重庆主城区,即渝中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以及江北区、南岸区,而北碚市(今北碚区)为中央行政院和临时政府所在地。
第二次直辖时期 1997年3月1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将原四川省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合并,恢复重庆直辖市的议案;同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