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考研科目及考试目录
大连理工考研科目及考试目录:法学[030100]、教育学[04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0]、系统工程[081103]、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会计学[120201]等等。
1.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哲学[010100]、区域经济学[020202]、法学[030100]、教育学[04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0]、新闻传播学[050300]、工程经济与管理[0871Z1]、公共管理[120400]、新闻与传播硕士[055200]。
2.管理与经济学部。
金融学[020204]、系统工程[081103]、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会计学[120201]、物流工程[085240]。
3.盘锦校区商学院。
产业经济学[020205]、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企业管理[120202]。
4.盘锦校区文法学院。
法学理论[030101]、体育学[040300]。
5.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6.体育教学部。
体育学[040300]。
7.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翻译硕士[055100]。
8.数学科学学院。
基础数学[070101]、应用统计硕士[025200]。
9.盘锦校区基础教学部。
计算数学[070102]、光学[070207]、应用统计硕士[025200]。
10.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理论物理[070201]、生物物理学[071011]、光学工程[080300]、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光学工程[085202]。
11.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无机化学[070301]、生物学[071000]、仿生材料与药物制剂[0777Z1]、药物化学[078001]、空间材料与加工[0805Z1]、流体机械及工程[080704]、化学工程[081701]、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生物医学工程[083100]、诊疗仪器[0831Z2]、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
12.盘锦校区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无机化学[070301]、化学工程[081701]、化学工程[085216]。
13.盘锦校区生命与医药学院。
生物学[071000]、生物工程[085238]。
14.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生物医学工程[077700]、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1]、车辆工程[080204]、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0824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00]、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3]。
15.盘锦校区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工程力学[080104]、流体机械及工程[080704]。
16.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1]、机械工程[085201]。
1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生物医学工程[083100]、材料工程[085204]。
18.建设工程学部。
材料学[080502]、岩土工程[081401]、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1]、道路与铁道工程[082301]、仪器仪表工程[085203]。
19.能源与动力学院。
工程热物理[080701]、动力工程[085206]。
20.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电气工程[080800]、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生物医学工程[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3100]、电气工程[085207]。
21.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环生)。
生物化工[081703]。
22.盘锦校区食品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环境工程[085229]。
23.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083500]、软件工程[085212]。
24.建筑与艺术学院。
美术学[130400]、设计学[130500]、建筑学硕士[085100]、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城市规划硕士[085300]。
25.MBA-EMBA教育中心。
法律硕士[035100]。
26.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化工)。
化学工程[085216]。
27.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环境工程[085229]。
28.MBA-EMBA教育中心。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
29.MPA教育中心。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
考研:
考研,即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其英文表述是"Take part in the entrance exams for postgraduate schools"。考研首先要符合国家标准,其次按照程序:与学校联系、先期准备、报名、初试、调剂、复试、复试调剂、录取等方面依次进行。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10月份报名,初试通常于12月底进行,复试通常于当年的3-5月份进行,具体日期各高等院校自行安排。
2016年9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同等质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