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的原则是最优原则
决策的原则是最优原则这话错误。
决策原则是反映决策过程的客观规律和要求,在决策工作中需要遵守的基本准则。决策原则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决策整个过程都需要掌握的原则;一类是在决策各个阶段中需要掌握的原则。前者有十个原则,后者有十个原则。
前者的十个原则是:信息原则,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对信息的要求是准确、完整、及时,有的信息还要求保密。预测原则,科学的预测是决策可靠性保证,也是选择实施途径的重要方法。系统原则,要用系统论的考虑决策所涉及的整个系统和相关系统,决策对象和外的相互联系及相互作用。可行性原则,决策的目途径都要同主客观条件符合,有很大的现实可能性。
优选原则,要从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中,对比分析选佳或满意方案。效益原则,选出的方案要有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花费代价小,而取得的效果大。外脑原则,重视利用参谋、顾问、智囊团的作用,发挥集体智慧的优势。行动原则,决策是要付诸行动,否则无价值可言。跟踪原则,对决策实施跟踪反馈,及时进行控制调节,使决策实现。
可行性原则:
可行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手段,寻找能达到决策目标的一切方案,并分析这些方案的利弊,以便最后抉择。可行性分析是可行性原则的外在表现,是决策活动的重要环节。只有经过可行性分析论证后选定的决策方案,才是有较大的把握实现的方案。
掌握可行性原则必须认真研究分析制约因素,包括自然条件的制约和决策本身目标系统的制约。可行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就是在考虑制约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性、选优性、合法性的研究分析。全面性指从全局和整体出发,全面系统地研究、分析决策目标和决策方案,力求完整无缺,不放过任何一种可能方案。
全面性分析要求决策时,必须有多方位思考和比较的余地,全面地考虑和权衡各种得失利弊,全面地把握各种备选方案,既要考虑需要,又要考虑可能;既要考虑到有利因素和成功的机会,又要考虑到不利因素和失败的风险。
选优性指决策必须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不同方案中,通过广泛调查,反复对比和全面分析,科学论证后选出最优方案作为对策。这里的“优”主要表现为效益大和效率高。合法性指任何决策总是在一定复杂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必须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决策的内容要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并且决策要经过一定的合法的组织程序和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