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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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如下: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辩唯共段灶纳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握没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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