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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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2019年6月11日
尽管猛龙不算是弱队,但是一直没有能在季后赛证明过自己。为了取得突破,不仅是队内球员大换血(除了核心得分后卫被交易,主力中锋也被换走),连前一年拿到最佳教练的主教练凯西也被裁,毫无主教练经验的助理教练纳斯转正,接手成为主教练。就这么一支核心球员和主教练全部被换掉的重组球队,在重伤初愈的小卡的带领下,一路过关斩将,突出东部,杀进总决赛,很有机会拿到总冠军,加冕FMVP。是小卡太强还是东部太弱?那么,詹姆斯的N次东部冠军含金量如何?
詹姆斯本质上是一个商人,他在球场上所做的一切,都是让他自己的商业价值最大化。在骑士,他也努力过,一个人carry整支球队杀入总决赛。但每每在季后赛折戟后,他的心态慢慢发生了变化。他深知,没有总冠军的加持,他在NBA的地位和影响力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从而影响到他的商业价值。于是,他作出决定,去迈阿密,美其名曰“打兄弟篮球”,这在 历史 上是绝无仅有,开创先河的。其实, 历史 上也有过超巨为了总冠军离开母队的例子。比如,德雷克斯勒去火箭,马龙去湖人,佩顿去湖人后又去热火,巴克利去火箭,凯尔特人三巨头。但是,他们无一例外都是过了自己的职业生涯的巅峰,怀着一颗总冠军的心,去抱团,去寄人篱下。他们大多从进入联盟以来就是自己球队的核心,老大,说一不二的人物。他们身经百战,不怕死,就怕得不到上帝的眷顾。一年又一年,季后赛,总决赛,铩羽而归。他们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而内心对总冠军的渴望却如魔鬼一般地撕咬着自己。于是,经历内心的挣扎与太多的不舍,拖着日益沉重的双腿,他们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母队,去追求心中的总冠军。他们要学会去适应新的主场,辅佐另外一个核心,去场上干脏活累活。每次去前母队打客场比赛时,他们要习惯去客队的更衣室。他们曾经是球队的灵魂,是一座城市的英雄。他们离开时,球队表示理解,球迷只有不舍,甚至认为整个球队欠他们一座总冠军。
詹姆斯不同。他在自己最巅峰的时候离开了母队。彼时,他是联盟的第一人,联盟的门面。他才26岁啊,要知道,篮球之神MJ第一次染指总冠军是在他29岁的时候。詹姆斯有无数条理由留下来,他有大把的青春年华去继续为一座城市奋斗,去拿总冠军,去追随续写NBA的传奇。但是,这不是他,他骨子里不是这种人。他做出了出人意料的决定,也就是the decision---take my talent to south beach。在越来越文明但越来越娘们的NBA的大环境下,他丝毫不担心会被一人一口吐沫给淹没。作为联盟的第一人,有着高超商业头脑的詹姆斯心里早就权衡过利弊。借助强大的队友和优异的球队表现,他如愿获得MVP与FMVP。
他会在迈阿密终老吗?当然不会。于是,他回到骑士。是为了自我救赎吗?错!为了进一步拓展自己的商业价值。他需要洗刷自己作为叛徒的形象,这是他的职业生涯的污点,联盟第一人的他还是爱惜自己的羽毛的。此外,更重要的是,时机来了。他看到热火的式微,阵容的老化和新鲜血液的缺乏。而骑士队为他的回归创造了很好的环境:两位当打之年的全明星球员,这种阵容丝毫不逊色于迈阿密的那两个家伙。而且,新队友更年轻,对总冠军的渴望更加强烈。在这种形势下,他顺势而为,回到故乡,誓为克利夫兰带来总冠军。这个牛皮会不会吹破呢?风险当然是有的。西部的勇士如日中天,而西部其他的任何一支球队杀进总决赛都会对骑士带来巨大的威胁。但这风险只是表面的。他的 历史 地位已经在迈阿密奠定了,离开迈阿密后的职业生涯成就都是属于锦上添花的。也就是说,回到克利夫兰,哪怕他拿不到总冠军,也不会有人说他什么,大家只会说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一座城市的英雄。这样,他的目的在决定返回克利夫兰的那一刻已经达到。至于媒体和球迷一直拿他去跟MJ相提并论,严格意义上说,詹姆斯本人根本没有考虑过要接近MJ,他也没有那么自信。自从他东游迈阿密后,就没有资格谈论这个话题了。但是,他会很享受这样的比较,这会给他带来很好的商业价值。后来,他幸运地给骑士带来了总冠军,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他会终老克利夫兰吗?当然不。他的离开是注定的---这座小镇容不下他巨大的商业野心。这一次,他选择了西海岸。他终于勇敢了,敢去炼狱般的西部了?错!这只是赤裸裸的商业决策---只有洛杉矶这座城市可以给予他想要的东西。而且,这次,同样没有任何风险。因为,他有MVP, FMVP。他的 历史 地位早已在迈阿密,奠定了。这个年纪去西部是安全的---进不了季后赛,也没有太多人可以说三道四的。毕竟是到了临近退役的年纪了。洛杉矶,全美第二大城市;加州,全球第五大经济体。他属于这里。此外,来到最具 历史 底蕴和总冠军氛围的球队,让自己去发挥余热,顺便在这支王朝球队的 历史 上留下自己的足迹,赚大发了。也就是说,去洛杉矶,跟打球关系不大,他是去做生意的。对,打球一直是老詹的副业。
自始至终,詹姆斯按照自己的设计来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他在商业上的野心远超过他在球场上的好胜心。球场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商业铺路。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商人。MJ在老詹去热火轻松拿冠军的年纪,还在不断地被凯尔特人和活塞狂虐,一次次被打倒,一次次更加强大地站起来。他对胜利的渴望近乎偏执,他的眼里只有复仇。他想不到也不可能投敌---这在他看来是一种耻辱。赢球是内心唯一的目标,赚钱只是顺便。有意思的是,无心插柳柳成荫。除了职业生涯的成就无人可比之外,MJ的商业价值也难有人能望其项背。
尽管猛龙不算是弱队,但是一直没有能在季后赛证明过自己。为了取得突破,不仅是队内球员大换血(除了核心得分后卫被交易,主力中锋也被换走),连前一年拿到最佳教练的主教练凯西也被裁,毫无主教练经验的助理教练纳斯转正,接手成为主教练。就这么一支核心球员和主教练全部被换掉的重组球队,在重伤初愈的小卡的带领下,一路过关斩将,突出东部,杀进总决赛,很有机会拿到总冠军,加冕FMVP。是小卡太强还是东部太弱?那么,詹姆斯的N次东部冠军含金量如何?
詹姆斯本质上是一个商人,他在球场上所做的一切,都是让他自己的商业价值最大化。在骑士,他也努力过,一个人carry整支球队杀入总决赛。但每每在季后赛折戟后,他的心态慢慢发生了变化。他深知,没有总冠军的加持,他在NBA的地位和影响力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从而影响到他的商业价值。于是,他作出决定,去迈阿密,美其名曰“打兄弟篮球”,这在 历史 上是绝无仅有,开创先河的。其实, 历史 上也有过超巨为了总冠军离开母队的例子。比如,德雷克斯勒去火箭,马龙去湖人,佩顿去湖人后又去热火,巴克利去火箭,凯尔特人三巨头。但是,他们无一例外都是过了自己的职业生涯的巅峰,怀着一颗总冠军的心,去抱团,去寄人篱下。他们大多从进入联盟以来就是自己球队的核心,老大,说一不二的人物。他们身经百战,不怕死,就怕得不到上帝的眷顾。一年又一年,季后赛,总决赛,铩羽而归。他们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而内心对总冠军的渴望却如魔鬼一般地撕咬着自己。于是,经历内心的挣扎与太多的不舍,拖着日益沉重的双腿,他们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母队,去追求心中的总冠军。他们要学会去适应新的主场,辅佐另外一个核心,去场上干脏活累活。每次去前母队打客场比赛时,他们要习惯去客队的更衣室。他们曾经是球队的灵魂,是一座城市的英雄。他们离开时,球队表示理解,球迷只有不舍,甚至认为整个球队欠他们一座总冠军。
詹姆斯不同。他在自己最巅峰的时候离开了母队。彼时,他是联盟的第一人,联盟的门面。他才26岁啊,要知道,篮球之神MJ第一次染指总冠军是在他29岁的时候。詹姆斯有无数条理由留下来,他有大把的青春年华去继续为一座城市奋斗,去拿总冠军,去追随续写NBA的传奇。但是,这不是他,他骨子里不是这种人。他做出了出人意料的决定,也就是the decision---take my talent to south beach。在越来越文明但越来越娘们的NBA的大环境下,他丝毫不担心会被一人一口吐沫给淹没。作为联盟的第一人,有着高超商业头脑的詹姆斯心里早就权衡过利弊。借助强大的队友和优异的球队表现,他如愿获得MVP与FMVP。
他会在迈阿密终老吗?当然不会。于是,他回到骑士。是为了自我救赎吗?错!为了进一步拓展自己的商业价值。他需要洗刷自己作为叛徒的形象,这是他的职业生涯的污点,联盟第一人的他还是爱惜自己的羽毛的。此外,更重要的是,时机来了。他看到热火的式微,阵容的老化和新鲜血液的缺乏。而骑士队为他的回归创造了很好的环境:两位当打之年的全明星球员,这种阵容丝毫不逊色于迈阿密的那两个家伙。而且,新队友更年轻,对总冠军的渴望更加强烈。在这种形势下,他顺势而为,回到故乡,誓为克利夫兰带来总冠军。这个牛皮会不会吹破呢?风险当然是有的。西部的勇士如日中天,而西部其他的任何一支球队杀进总决赛都会对骑士带来巨大的威胁。但这风险只是表面的。他的 历史 地位已经在迈阿密奠定了,离开迈阿密后的职业生涯成就都是属于锦上添花的。也就是说,回到克利夫兰,哪怕他拿不到总冠军,也不会有人说他什么,大家只会说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一座城市的英雄。这样,他的目的在决定返回克利夫兰的那一刻已经达到。至于媒体和球迷一直拿他去跟MJ相提并论,严格意义上说,詹姆斯本人根本没有考虑过要接近MJ,他也没有那么自信。自从他东游迈阿密后,就没有资格谈论这个话题了。但是,他会很享受这样的比较,这会给他带来很好的商业价值。后来,他幸运地给骑士带来了总冠军,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他会终老克利夫兰吗?当然不。他的离开是注定的---这座小镇容不下他巨大的商业野心。这一次,他选择了西海岸。他终于勇敢了,敢去炼狱般的西部了?错!这只是赤裸裸的商业决策---只有洛杉矶这座城市可以给予他想要的东西。而且,这次,同样没有任何风险。因为,他有MVP, FMVP。他的 历史 地位早已在迈阿密,奠定了。这个年纪去西部是安全的---进不了季后赛,也没有太多人可以说三道四的。毕竟是到了临近退役的年纪了。洛杉矶,全美第二大城市;加州,全球第五大经济体。他属于这里。此外,来到最具 历史 底蕴和总冠军氛围的球队,让自己去发挥余热,顺便在这支王朝球队的 历史 上留下自己的足迹,赚大发了。也就是说,去洛杉矶,跟打球关系不大,他是去做生意的。对,打球一直是老詹的副业。
自始至终,詹姆斯按照自己的设计来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他在商业上的野心远超过他在球场上的好胜心。球场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商业铺路。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商人。MJ在老詹去热火轻松拿冠军的年纪,还在不断地被凯尔特人和活塞狂虐,一次次被打倒,一次次更加强大地站起来。他对胜利的渴望近乎偏执,他的眼里只有复仇。他想不到也不可能投敌---这在他看来是一种耻辱。赢球是内心唯一的目标,赚钱只是顺便。有意思的是,无心插柳柳成荫。除了职业生涯的成就无人可比之外,MJ的商业价值也难有人能望其项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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