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多少分合格
60分及格。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在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
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所示: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初级:
一、临床医学专业类: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1、士类: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