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午不食”是哪个佛教时期留下的?
“午”在古代指的是正午,此“午”并非单指中午12点,而是以日照正中为准。因各地经度不同,日中有所差别,每经度时差约为4分钟。
关于“日中”(中午)的推算方法,最好以北京的经线(即东经117度)为基数来推算,经度(东经)每减少15度,日中的时间就推迟1小时。以此为依据,四川省成都市春秋两季的日中可推迟到12:45分,夏季的日中时间为12:30分,冬季则为1:00,各地可依此推算。一般说,按北京时间11:30吃午饭便可以。
从“午时”一直到次日黎明,这段时间是不允许吃东西的。
如果过午食就是破了佛门的戒律。
《舍利弗问经》佛言:“非时食者,是破戒人,是犯盗人。”
《佛说护净经》:“一切檀越,施设法会,供斋调度,持斋者得食,不持斋者不得食。此饭一日持斋,得六十万世余粮。不持斋者,六十万世,堕饿鬼中。何以故?此信施难销。故宁吞热铁丸,不食此饭。吞热铁丸,须臾间耳,食此信施,久受大苦。五百万世中,受饿鬼苦。”
拓展资料:
佛教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是由古印度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王子乔达摩·悉达多所创(参考佛诞)。西方国家普遍认为佛教起源于印度,而印度事实上也在努力塑造“佛教圣地”形象。
过午不食是佛陀为出家人制定的戒律。在律部中正确的说法叫“不非时食”。也就是说不能在规定许可以外的时间吃东西。这个时间就是在太阳到正中午后,一直到次日黎明,这段时间是不允许吃东西的。
佛教认为:清晨是天食时,即诸天的食时;午时是佛食时,即三世诸佛如来的食时;日暮是畜生食时;昏夜是鬼神食的时候。
参考资料:过午不食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