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坊司?
明朝教坊司主要是用来接收,犯罪或者被抄家大臣家属女眷的地方,进了此地后,要被充当官妓,毫无人权可言,命运很是凄惨,所以没有女性愿意去,具体分析如下:
一.教坊司起初很高雅,后期逐渐发展为官妓所待场所。教坊司这个机构,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的汉代乐府,是一个用来制作诗歌类型等雅乐的高雅场所,就像我们熟知的《孔雀东南飞》和《木兰辞》等。又因在北魏时期,朝廷制定了一种乐籍制度,也就是将罪臣或者战俘等人家中的女眷,以及其后代,纳入乐籍之中,并从事相当于戏子性质的工作。
到了唐朝,乐府与乐籍制度相结合,发展成为教坊,最后在明朝时期,被正式改名为教坊司。明代教坊司,是国家性质的机构,主要有两大作用,其一是培训歌舞乐器类技艺,以及为宫廷进行各类演出事宜。其二是管理教坊司中的官妓。
由于教坊司中女性的来源,通常都是官宦家的女眷,因此在琴棋书画等方面,多少都有才艺,只需要简单培训即可上岗。有关明代教坊司,比较有名的是秦淮河畔的官妓,被称为秦淮八艳。
二.进了教坊司的女性,不仅名节不保,且很难脱身。对于古代女性来说,个人名节就像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而进了教坊司后,基本就意味着落入风尘之中,想要保住清白之身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一方面是身份的转变,由养尊处优的大户人家小姐或者夫人的身份,一下子跌落到社会的最底层,也就是被许多人看不起的官妓。
另一方面,不仅不能反抗他人的随意糟蹋,和没有尊严的生活,自己的后代也无法摆脱这样凄惨的命运。且要想从教坊司从良,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来说,是一件难如登天的事情。在古代,与教坊司的官妓有差不多悲惨命运的,还有营妓,它也是由政府组织,主要是为军队中的将领和士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