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英文
1、 国内不少律师事务所都用的“lawyer's office”,但是推荐使用“law firm”,
2、 具体区别在80-90年代,不少地区律师事务所所名大都采用“—— —— lawyer's office”,这种用法在英文中根本没有,它让人感受的意思,是律师办公地点,即我们称的“律师楼”。
而现在内地律师事务所的英文所名均采用“—— —— law firm”,这才是正确用法。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形的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大,含有“集团”的意思在其中。而内地有不少律师事务所只有3-5人,用此名称与实不符。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乡镇法律服务所不能使用“law firm”。
扩展资料:
“法律”和“律师”英语用法:
1、不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将“law”英文一词作“律师”使用,如在他们的宣传册中,中文“精济律师”对应的是英文单词组合“ECONOMIC LAW”;
2、在每个合伙人律师照片右下方标注载明律师名称,其为“—— —— —— LAW”,实质上想表达的英文意思为“××× 律师”。
这两条都涉及到英文单词“law”的含意和用法,如果其没有律师的含意或没有此种用法,那就是“误”或者是“错”。不论“误”或“错”,都是不行的,这是与高素质律师事务所不相适应。
3、“law”的意思是法律,不能当作“律师”使用。
4、“lawyer”律师一词只在通称、泛指时才能使用,如,在向人介绍职业或从事行业时,可以讲I am a lawyer ——我是律师。
对于特定人不能使用。因此,应当表述为—— —— Wang Attorney ——王××律师。而上面的表述,中式英文的、直译的结果是"×××法律",这样的结果就完全两码事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fi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