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09年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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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从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关注的河南省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将于2009年9月16日全面启动、开始接受报名。全省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2047名。
考试录用计划
2009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计划录用公务员2047名,其中省直57个单位招录251人,省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和省属监狱、劳教系统招录1199人,14个省辖市的市直单位招录491人,7个县(市)直机关招录106人。
报考的范围、对象
本次招考,报考的范围、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
报考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文化程度为大专以上,年龄为18至35周岁,还应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来说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4年9月16日至1991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省局机关)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不含省局机关)和各有关省辖市及县(市、区)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9月16日8:00至9月22日18:00,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25日8:00至9月29日18:00。报名期间,报考者从河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现场报名时间为2009年9月18日至9月22日,每天9:00至16:00到有关省辖市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省直有关单位和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边远贫困地区的拟录用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者,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10月31日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以《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笔试考点分别设在郑州和有关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享受加分别错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2009年11月2日前向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向各省局)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审核并公示。
本次招考公告将在9月15日的《河南日报》上发布,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r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上发布招考简章,公布有关招考详细信息。各有关省辖市也将确定相应专用网站,以便更好地为报考者提供网上查询等服务。
考试录用计划
2009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计划录用公务员2047名,其中省直57个单位招录251人,省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和省属监狱、劳教系统招录1199人,14个省辖市的市直单位招录491人,7个县(市)直机关招录106人。
报考的范围、对象
本次招考,报考的范围、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
报考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文化程度为大专以上,年龄为18至35周岁,还应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来说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4年9月16日至1991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省局机关)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不含省局机关)和各有关省辖市及县(市、区)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9月16日8:00至9月22日18:00,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25日8:00至9月29日18:00。报名期间,报考者从河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现场报名时间为2009年9月18日至9月22日,每天9:00至16:00到有关省辖市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省直有关单位和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边远贫困地区的拟录用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者,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10月31日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以《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笔试考点分别设在郑州和有关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享受加分别错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2009年11月2日前向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向各省局)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审核并公示。
本次招考公告将在9月15日的《河南日报》上发布,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r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上发布招考简章,公布有关招考详细信息。各有关省辖市也将确定相应专用网站,以便更好地为报考者提供网上查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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