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要求
教师资格证认证体检要求如下: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符合要求。
2、血压不能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
3、不能患有结核病和支气管扩张病。
4、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有各种恶性肿瘤病、结缔组织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麻风病等不合格。
5、两眼矫正视力之和高于5.0,两耳听力均高于2米。
6、五官端正、四肢健全。不能有其他妨碍教学工作的疾病。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
9、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