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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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等,身份证对我们来说这么重要,那么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呢?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杭州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办理条件:
凡是在杭州市域范围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读的,且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的外地来杭人员,可以选择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异地身份证申领手续。
办理流程:
1、申请
本人持办证材料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核验指纹,拍摄照片,缴纳证件工本费。
2、受理
异地受理点公安机关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领取
证件由制证中心制作完毕后,申请人凭领证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办证材料:
1、身份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在杭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材料、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
不予受理情形: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证件费用: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二、一个人可以办两个身份证吗
一个人不能领取两个身份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关于旧证回收的原则,新办理一张身份证的同时,另一张在法律层面是失效的。同一时间段,一个人只能办理并持有一张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失,只能前往当地相关公安机关进行补办手续;如果身份证损坏或有效期满,可以办理换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表明我国有关主管机关对公民进行居民身份证方面的管理,实行的是一人一证的管理。持有多证的情况会给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造成混乱。因此,公民在领取新证时,必须要交回原证。
一、杭州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办理条件:
凡是在杭州市域范围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读的,且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的外地来杭人员,可以选择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异地身份证申领手续。
办理流程:
1、申请
本人持办证材料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核验指纹,拍摄照片,缴纳证件工本费。
2、受理
异地受理点公安机关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领取
证件由制证中心制作完毕后,申请人凭领证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办证材料:
1、身份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在杭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材料、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
不予受理情形: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证件费用: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二、一个人可以办两个身份证吗
一个人不能领取两个身份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关于旧证回收的原则,新办理一张身份证的同时,另一张在法律层面是失效的。同一时间段,一个人只能办理并持有一张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失,只能前往当地相关公安机关进行补办手续;如果身份证损坏或有效期满,可以办理换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表明我国有关主管机关对公民进行居民身份证方面的管理,实行的是一人一证的管理。持有多证的情况会给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造成混乱。因此,公民在领取新证时,必须要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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