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能否安排酒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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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不得提供酒水。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不能提供酒水,也不得提供高档、昂贵的餐饮、住宿等。公务接待活动要以简朴著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不得影响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务接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酒水,以免影响公务正常开展,也不利于公务接待的规范化管理。
不允许超标准公务接待,不允许在公务接待中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否则,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的,要给予处分。
公务接待的接待标准介绍:
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确实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收费标准按照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费用一般由接待对象支付。
2、工作餐标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用自助餐。
3、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访人员,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烟、酒、饮料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且一般以青岛产品为主。确需提高宴请标准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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