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把产业分为三大类,第三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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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把产业分为三大类,第三类是服务业。
服务业是电子信息时代的产业总称,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服务业概念在理论界尚有争议。一般认为服务业指从事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
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服务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结构中的最大产业,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其对GDP贡献率逐年上升,发展前景长期向好。
服务业的经营特点
1、范围广泛
由于服务业对社会生产、流通、消费所需要的服务产品都应当经营。因此,在经营品种上没有限制。服务业可以在任何地方开展业务,因而也没有地域上的限制。在社会分工中,是经营路子最宽、活动范围最广的行业。
2、综合服务
消费者的需要具有连带性。如旅店除住宿外,还需要有通讯、交通、饮食、洗衣、理发、购物、医疗等多种服务配合。大型服务企业一般采取综合经营的方式;小型服务企业多采取专业经营的形式,而同一个地区的各专业服务企业必然要相互联系以形成综合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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