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怎么写
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报告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有时发文机关可以省略。
2、主送机关:一般来说,一份报告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果一份报告要面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级机关,则把其中主要的上级机关列为主送机关,另外的上级机关列为抄送机关。
3、正文:正文是报告的主体,一般分为以下三个部分:(1)开头部分。主要用来说明写作报告的依据、缘由和目的,最后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等惯用语过渡到下文。
(2)报告内容。主要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这是行文的重点,如果是汇报工作,应着重写明工作的内容、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如果是反映情况,要着重写明问题的表现形式、存在的原因及其危害、解决的办法等。
(3)结尾部分。多用“特此报告”或“以上报告请审阅”“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示”等惯用语独立成段,收束全文。
4、落款:报告的最后要署上报告单位名称并签署报告日期。
报告的类型:
1、汇报性报告:汇报性报告主要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报告。这种报告一般可分为综合报告与专题报告两类。
(1)综合报告。综合报告是就工作的全面情况向上级写的报告。其内容大体包括工作的进展情况,成绩或问题,经验或教训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意见。特点是全面、概括、精炼。
(2)专题报告。专题报告是本单位就某项工作向上级领导部门所写的报告。特点是内容单一,针对性强。
2、答复性报告:答复性报告主要是针对上级领导部门所提出的问题或某些要求而写出的报告。这种报告的特点是问什么答什么,不涉及询问以外的问题或情况。
3、呈报性报告:呈报性报告主要用于下级向上级报送文件、物件随文呈报的一种报告。一般用一两句话说明报送文件或物件的根据或目的以及与文件、物件有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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