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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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直接性是其突出的特点,其是生动的、形象的,为深入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它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因而是深刻的.
两者关系:首先,理性认识必须依赖于感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认识论的唯物论);其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认识论的辩证法);最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二者的区分是相对的,人们不应该也不可能把它们截然分开.
人的感觉是渗透着理性的感觉;另一方面,理性中有感性,理性不仅以感性材料为基础,而且也以文字符号等感性形式的语言作为 表达手段。
如果割裂二者的办证统一关系,要么走向唯理论,即轻视感性认识而片面
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犯教条主义的错误;要么走向经验论,即轻视理性认识而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导致实践中的经验主义。
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投身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
第二,经过思考的作用,运用理论思维和科学抽象,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处理加工,形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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