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货混装怎么界定
人货混装是指货车货箱内装货并乘人,或客车车厢内乘人并装载超过规定重量和体积的货物。
客货混装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只是如果放得太多引起了交警注意才会被以客货混装的情况处罚,通常货物放置得不要高过座椅或者不要将后排座椅拆掉放货物都没有太大问题,把座椅折起来放搬家的行李是没问题的。
一般情况下来说,在五座后座放行李,一件、两件不是违章行为,假如后座放过多行李,且遮住内后视镜的就是违章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第54条第2款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允许载货。那么就会判断为人货混装会轻微罚钱,扣行驶证分数。
交规对于人货混装的规定出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高额罚款。根据公安部第91号令附件3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一次记6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人货混装的载货说明:
小轿车和越野车一般是用于载客的,因此按照规定,应该把货物放到车身外部的行李架或内置的行李箱内。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面包车是用于载客还是载货,要看行车证登记信息上的“使用信息”。如果用于载客,要看核载人数,一般核载人数是五人的面包车在车辆后部会有专门的载货区域,即面包车的“内置行李箱”;核载人数是七人的面包车一般是没有专门的载货区域的。此外,面包车不允许擅自拆掉座椅用于载货,这种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参数,按规定会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