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扎特的音乐体裁
莫扎特的音乐体裁为古典乐派。
莫扎特在短短的35年生活历程里,完成了600余部(首)不同体裁与形式的音乐作品,包括了歌剧、交响曲、协奏曲、奏鸣曲、四重奏、其他重奏、重唱作品,大量的器乐小品、独奏曲等等,几乎涵盖了当时所有的音乐体裁。
他的音乐体现了古典主义时期的风格,完善了多种音乐体裁形式,并与海顿一起,确立了维也纳古典乐派。1761年,首次作曲。1762年,莫扎特及姐姐在父亲的带领下,开始去欧洲各国献演,并获得成功。1764年,创作首部交响曲《降E大调第一交响曲》。1772年,16岁的莫扎特被任命为萨尔茨堡宫廷乐师,结束了长期的旅行演奏生活。
莫扎特创作特征
莫扎特身上明显地体现出一种一个阶级处于上升时期所具有的坚定、乐观的阶级意识,因此生活的艰苦、贫困、疾病以及上流社会的冷淡等等均不能使他忧郁、懊丧、屈服、动摇。如1788年,他所写的《降E大调第三十九交响曲》,1791年创作的歌剧《魔笛》、《A大调单簧管协奏曲》、《A大调单簧管五重奏》都是典型的例证。
值得注意的是,在他晚期创作中所出现的另一种新的素质,悲剧性、戏剧性的因素。他通过这些作品反映了,要取得自由与欢乐必须经历艰难的过程这样一种理性认识。只是,莫扎特还不能像贝多芬那样把这两种对立的素质很辩证地统一起来,而常常是并列地或相互矛盾地存在于同一作品内,或者存在不同的作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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